[ 索引号 ] | 11500000MB1539761Y/2025-00108 | [ 发文字号 ] | 南川市监函〔2025〕29号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5-26 | [ 发布日期 ] | 2025-05-30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539761Y/2025-00108 |
[ 发文字号 ] | 南川市监函〔2025〕29号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5-30 |
[ 成文日期 ] | 2025-05-26 |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区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060号提案的答复函
韦明伦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放宽农产品准入机制进超市的建议》(第060号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身体健康,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民生问题。近年以来,南川区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开展食品安全规范化农贸市场建设、智慧农批市场建设、数字商超建设等一系列工作,有序开展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检工作,切实保障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基本情况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销售者采购食用农产品,应当按照规定查验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采购和销售。销售者应当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根据质量安全控制要求自行或者委托检测机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检测;农业技术推广等机构应当为农户等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提供农产品检测技术服务。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已形成“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的全链条监管体系,我局严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强化进货查验,指导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依法开展入场查验和快速检测,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优先采购附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食用农产品。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严格市场准入。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一方面督促食用农产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建立相关台账,另一方面强化农批市场准入管理,督促市场开办者建立准入查验记录制度,对无合格证明文件的,按要求开展快速检测,检测合格方可入场。
二是深化部门协同。积极与区农委协作配合,推动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联合召开了“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工作推进会”,指导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同时做好信息互通,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移送区农委。
三是强化抽检监测。每年开展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检,2024年共抽检食用农产品575批次,其中不合格11批次,合格率98.1%,今年以来已开展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检207批次,其中不合格6批次,合格率97.1%。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对首次出现轻微违法行为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者危害后果轻微的经营者,以不予处罚、责令整改为主,运用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柔性执法手段,让执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
四是推行示范引领。自2020年下半年开始,用4年时间开展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行动,将城区4家农贸市场和1家农批市场建设成为食品安全规范化农贸市场。2024年,将风之彩同邦店和大润发超市建设成为数字商超。通过培树典型、示范带动,加快市场升级,促进经营规范,提升我区食用农产品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快建立协作机制。与区农委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及反馈机制,强化风险防范、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置、行政执法协调协作。
二是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加大对市场开办方和经营者的培训力度,结合日常监管中发现的常见问题、典型案例,使其充分了解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知识。
三是完善检测体系。逐步升级设施设备,按照快速检测两项地方标准加快农产品快检室标准化建设进程,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最后一公里”。
答复函已经方学伟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朱星宇,联系电话:71423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