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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539761Y/2025-00105 [ 发文字号 ] 南川市监函〔2025〕26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05-13 [ 发布日期 ] 2025-05-27
[ 索引号 ] 11500000MB1539761Y/2025-00105
[ 发文字号 ] 南川市监函〔2025〕26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05-27
[ 成文日期 ] 2025-05-13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50059号建议的答复函

程永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户物业费标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第20250059号)收悉。经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因商户物业服务费实行的是市场调节价,我局将联合区住建委督促开发商与物业企业签订物业合同时,以及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时,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的要求,严格进行明码标价,不得进行价格欺诈。

二、对物业公司或其他市场主体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此答复函已经方学伟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在议案建议系统填写答复(评价)回执,或者直接反馈到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沈建,联系电话:18581231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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