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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539761Y/2025-0015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08-19 [ 发布日期 ] 2025-08-19
[ 索引号 ] 11500000MB1539761Y/2025-0015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08-19
[ 成文日期 ] 2025-08-19

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部门名称

收费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收费项目

收费

性质

服务内容

或涉及事项

收费标准

标准制定

方式及部门

政策依据

备注

1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府部门

履约保证金

涉企保证金

根据招标文件具体要求执行鼓励招标人接受担保机构的保函、保险机构的保单等其他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缴纳保证金。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不得强制要求投标人、中标人缴纳现金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府部门

工程质量保证金

涉企保证金

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可以银行保函(保险)方式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采用工程质量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不得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承包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

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3

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府部门

投标保证金

涉企保证金

根据招标文件具体要求执行。鼓励招标人接受担保

机构的保函、保险机构

的保单等其他非现金

交易担保方式缴纳保

证金。依法必须招标项

目的招标人不得强制

要求投标人、中标人

现金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

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

共和国招标

投标法》

《中华人民

共和国招标

投标法实施

条例》


4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府部门

政府采购投

标(竞争性谈判、询价、

竞争性磋

商、框架协

议等)保证

涉企保证金

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询价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框架协议响应文件等)时按照采购文件约定一并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等非

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

保证金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

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

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

算金额的2%

政府制定
(财政部)

《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实施

条例》


5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府部门

政府采购履

约保证金

涉企保证金

由中标(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时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允许供应商自主

选择以支票、汇票、本

票、保函(保险)等非

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

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

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
(财政部)

《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实施

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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