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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539761Y/2024-0024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12-31 [ 发布日期 ] 2024-12-31
[ 索引号 ] 11500000MB1539761Y/2024-0024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4-12-31
[ 成文日期 ] 2024-12-31

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3起电动自行车领域典型案例


2024年以来,南川区市市场监管局聚焦民生关切,严格按照中央和市、区有关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要求,紧盯生产销售环节,坚决落实政治责任,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擅自改装鞍座蓄电池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南川区某电动车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

2024年8月12日,执法人员在对南川区某电动车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售的1辆电动自行车的内容和外观与其产品合格证的内容、外观不符,涉嫌为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当事人被立案调查,并对涉案电动自行车进行了扣押。

经查,当事人对该电动自行车加装鞍座和和护杠等其他设备,导致鞍座长度为440mm,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  6.1.5尺寸限制“车体宽度(除车把、脚蹬部分外)小于或者等于450mm;鞍座长度小于等于350mm”的规定,已责令当事人整改到位。

当事人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 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的规定。已被依法立案查处,并作出了行政处罚。

案例二:南川区某车行销售不合格铅酸电池充电器案

2024年9月18日,区市场监管局对南川区某车行销售的征展科技铅酸电池充电器进行了抽样检测,经抽样检验,标志、警示语和说明书项目、熔断器项目、充电参数项目、电源软线及输出线项目、输出接口安全性项目不符合GB 42296-2022标准,判定为不合格。已被责令当事人整改到位。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已被依法立案查处。

案例三:南川区某车行销售不合格铅酸电池充电器案

2024年9月18日,区市场监管局对南川区某车行销售的石墨烯铅酸电池充电器进行了抽样检测,经抽样检验,电源软线及输出线项目、输出接口安全性项目和熔断器项目不符合GB 42296-2022标准,判定为不合格。已被责令当事人整改到位。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已被依法立案查处。

产品质量无小事,责任信誉大如天。在此,南川区市场监管局郑重提示经营销售者,合规经营,自觉抵制非法拼改装违法行为;同时提醒广大市民,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切勿购置无正规经营场所、非法拼改装电动自行车,防范电动自行车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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