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8531440/2026-00197 | [ 发文字号 ] | 渝南岸市监市监强恢决〔2026〕第000041号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8-10 | [ 发布日期 ] | 2026-08-13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8531440/2026-00197 |
| [ 发文字号 ] | 渝南岸市监市监强恢决〔2026〕第000041号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6-08-13 |
| [ 成文日期 ] | 2026-08-10 |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制注销公司恢复登记决定书
当事人/经营主体:重庆庆华和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1500108668918401J)
债权人阳**申请:已于2026年6月15日强制注销的(公司名称)重庆庆华和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668918401J)恢复登记。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和《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将该公司恢复至强制注销登记前状态。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0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