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8531440/2026-00136 | [ 发文字号 ] | 南岸市监〔2026〕2号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4-16 | [ 发布日期 ] | 2026-05-14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8531440/2026-00136 |
| [ 发文字号 ] | 南岸市监〔2026〕2号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6-05-14 |
| [ 成文日期 ] | 2026-04-16 |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重庆瑞红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设立登记决定书
重庆瑞红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MA60RYPU25)、重庆攀尚建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305136080C)、重庆龙诞翎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MA60W3WW63)、重庆自怡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327750575B)等四家公司,在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原重庆市南岸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申请办理公司设立登记过程中,冒用别人身份证,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公司法人、股东、董事兼总经理设立登记和营业执照。
具体如下:
一、2025年12月23日,覃昌立(身份证号:500106******381X)向我局举报,称其被他人冒用身份证作为法人、股东和董事兼总经理注册了重庆瑞红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并提交了申请书、承诺书、报警记录、询问笔录、现身份证复印件等佐证材料,申请撤销该公司2020年3月24日的设立登记。
经查,被举报人重庆瑞红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MA60RYPU25)成立于2020年3月24日,法定代表人:覃昌立;登记住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街道南坪东路11号A栋1单元8-2号;注册资本:5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一般项目:室内装饰装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金属材料销售,物业管理,集贸市场管理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砌块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5年12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已不在注册地经营,通过预留电话无法联系该公司。2025年12月30日,我局将被举报人涉嫌冒名登记的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向社会公示45日,期间未收到被举报人及利害关系人异议。2026年3月5日,我局向南岸区法院等有关部门发出协查函在函告时间内无回函,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诉讼和执行案件。2026年3月31日,我局组织企业科、法规科、信用科、注册许可科和执法支队进行了“一案一议”会商工作会,形成了《会商工作会纪要》。2026年4月7日,因无法联系被举报人,我局通过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向被举报人送达了撤销重庆瑞红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听证告知公告,告知了被举报人拟作出行政处理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理内容以及被举报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在公告期限内,未收到被举报人或相关权利人提出陈述、申辩和举行听证的要求。
我局认为:该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重庆瑞红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设立登记过程中,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提交虚假材料,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于2020年3月24日取得了重庆瑞红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和工商营业执照属实。
二、2025年12月4日,石静(身份证号:510203******0424)向我局举报,称其被他人冒用身份证作为股东和监事注册了重庆攀尚建材有限公司,并提交了申请书、承诺书、身份证遗失补领登记表、现身份证复印件等佐证材料,申请撤销该公司2014年7月29日的设立登记。
经查,被举报人重庆攀尚建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305136080C)成立于2014年7月29日,法定代表人:陶涛;登记住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街道珊瑚路6号1栋19-9号;注册资本:5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均不含化学危险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钢材、金属材料、防火材料、水泥制品、电缆电线、阀门、仪器仪表、防水涂料、木料板材、墙地材料、石材、保温材料、玻璃制品、机械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16年6月28日该公司因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开展经营活动被依法吊销。
因该公司被吊销,已不在注册地经营,通过预留电话无法联系该公司。2025年12月11日,我局将被举报人涉嫌冒名登记的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向社会公示45日,期间未收到被举报人及利害关系人异议。2025年12月9日,我局向南岸区法院等有关部门发出协查函在函告时间内无回函,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诉讼和执行案件。2026年3月31日,我局组织企业科、法规科、信用科、注册许可科和执法支队进行了“一案一议”会商工作会,形成了《会商工作会纪要》。2026年4月7日,因无法联系被举报人,我局通过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向被举报人送达了撤销重庆攀尚建材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听证告知公告,告知了被举报人拟作出行政处理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理内容以及被举报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在公告期限内,未收到被举报人或相关权利人提出陈述、申辩和举行听证的要求。
我局认为:该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重庆攀尚建材有限公司设立登记过程中,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提交虚假材料,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于2014年7月29日取得了重庆攀尚建材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和工商营业执照属实。
三、2025年12月22日,熊心富(身份证号:510321******1859)向我局举报,称其被他人冒用身份证作为法人、股东和董事兼总经理注册了重庆龙诞翎商贸有限公司,并提交了申请书、承诺书、身份证挂失补办记登记表、现身份证复印件等佐证材料,申请撤销该公司2020年4月27日的设立登记。
经查,被举报人重庆龙诞翎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MA60W3WW63)成立于2020年4月27日,法定代表人:熊心富;登记住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西路73号20-24;注册资本:5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一般项目:日用品批发,针纺织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鞋帽批发,文具用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服装服饰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自行车及零配件批发,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办公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2025年4月3日该公司因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开展经营活动被依法吊销。
因该公司被吊销,已不在注册地经营,通过预留电话和现场检查均无法联系。2025年12月30日,我局将被举报人涉嫌冒名登记的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向社会公示45日,期间未收到被举报人及利害关系人异议。2026年3月5日,我局向南岸区法院等有关部门发出协查函在函告时间内无回函,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诉讼和执行案件。2026年3月31日,我局组织企业科、法规科、信用科、注册许可科和执法支队进行了“一案一议”会商工作会,形成了《会商工作会纪要》。2026年4月7日,因无法联系被举报人,我局通过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向被举报人送达了撤销重庆龙诞翎商贸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听证告知公告,告知了被举报人拟作出行政处理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理内容以及被举报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在公告期限内,未收到被举报人或相关权利人提出陈述、申辩和举行听证的要求。
我局认为:该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重庆龙诞翎商贸有限公司设立登记过程中,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提交虚假材料,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于2020年4月27日取得了重庆龙诞翎商贸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和工商营业执照属实。
四、2025年12月23日,朱 明(身份证号:510704******4712)向我局举报,称其被他人冒用身份证作为法人、股东和董事兼总经理注册了重庆自怡贸易有限公司,并提交了申请书、承诺书、补办身份证记录、现身份证复印件等佐证材料,申请撤销该公司2014年12月25日的设立登记。
经查,被举报人重庆自怡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327750575B)成立于2014年12月25日,法定代表人:朱明;登记住所: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8号3栋27-7号;注册资本:2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销售:办公用品、日用百货、服装服饰、包装材料、化妆品、工艺品(不含文物)、金银首饰、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物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不含出版物)、通讯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及发射设备)、仪器仪表、机电设备及配件、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塑料制品、金属制品、装饰材料及建筑材料(均不含化学危险品)、酒店设备、家具、消防器材;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16年6月28日该公司因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开展经营活动被依法吊销。
因该公司被吊销,已不在注册地经营,通过预留电话无法联系。2026年1月14日,我局将被举报人涉嫌冒名登记的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向社会公示45日,期间未收到被举报人及利害关系人异议。2026年3月5日,我局向南岸区法院等有关部门发出协查函在函告时间内无回函,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诉讼和执行案件。2026年3月31日,我局组织企业科、法规科、信用科、注册许可科和执法支队进行了“一案一议”会商工作会,形成了《会商工作会纪要》。2026年4月7日,因无法联系被举报人,我局通过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向被举报人送达了撤销重庆自怡贸易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听证告知公告,告知了被举报人拟作出行政处理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理内容以及被举报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在公告期限内,未收到被举报人或相关权利人提出陈述、申辩和举行听证的要求。
我局认为:该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重庆自怡贸易有限公司设立登记过程中,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提交虚假材料,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于2014年12月25日取得了重庆自怡贸易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和工商营业执照属实。
综上,以上四家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设立登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申请人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及时开展调查。经调查认定存在虚假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的,登记机关应当撤销市场主体登记。相关市场主体和人员无法联系或者拒不配合的,登记机关可以将相关市场主体的登记时间、登记事项等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45日。相关市场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没有提出异议的,登记机关可以撤销市场主体登记”的规定,我局依法作出如下行政决定:撤销重庆瑞红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攀尚建材有限公司、重庆龙诞翎商贸有限公司、重庆自怡贸易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
如以上(公司)不服本行政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