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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8531440/2025-0066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12-11 [ 发布日期 ] 2025-12-11
[ 索引号 ] 11500000MB18531440/2025-0066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12-11
[ 成文日期 ] 2025-12-11

关于申报2025年南岸区重庆经开区 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的通知

各企业、单位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贯彻落实现代化新重庆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大会精神,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不断提高知识产权质量,推动南岸区、重庆经开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根据《南岸区重庆经开区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办法南岸市监发〔2025〕16号),现决定组织开展南岸区重庆经开区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区内依法经营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申报条件

2024112024年12月31日期间,新获得专利奖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试点单位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专利导航项目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企业、单位

、申报时间

20251211日至20251231日,由申请单位自主申报,逾期未申报视为自愿放弃,不再受理。

四、申报事项

(一)专利奖奖励

对新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和优秀奖的单位,每件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对新获得重庆市专利金奖、银奖和优秀奖的单位,每件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

(二)地理标志奖励

对新获得国家地理标志注册的权利人,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件。

(三)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试点单位奖励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重庆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分别一次性给予8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重庆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8万元奖励。

(四)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资助

对新获得重庆市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立项的单位,分阶段给予资助。其中,项目获得立项给予8万元资助,项目验收通过给予6万元资助,项目成果转化落地给予6万元资助。

(五)专利导航项目资助

对新获得重庆市专利导航项目立项的单位,项目验收通过给予一次性配套资助5万元,每个单位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

(六)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资助

对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GB/T29490-2013),首次通过贯标认证,且拥有有效商标、专利10件及以上(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2件)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2万元。

(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助

对以商标、专利质押方式获得银行贷款的企业,按贷款时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给予贴息资助。以上贷款贴息资助,同一企业一年只享受一次,最高不超过10万元。本项目资助资金总额每年度不超150万元,当符合条件的资助资金超出预算时,按照比例进行兑付。

五、申报资料

(一)专利奖奖励

1.《南岸区、重庆经开区专利奖奖励申报表》(附件1);

2.专利证书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银行开户信息资料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5.信用信息查询报告

凡复印件均需出示原件以供核对。以上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张按顺序装订。

(二)地理标志奖励

1.《南岸区、重庆经开区地理标志奖励申报表》(附件2);

2.地理标志证书及认定文件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银行开户信息资料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5.信用信息查询报告

凡复印件均需出示原件以供核对。以上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张按顺序装订。

(三)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试点单位奖励

1.《南岸区、重庆经开区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示范试点单位奖励申报表》(附件3);

2.示范优势命名文件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银行开户信息资料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5.信用信息查询报告

凡复印件均需出示原件以供核对。以上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张按顺序装订。

(四)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资助

1.《南岸区、重庆经开区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资助申报表》(附件4);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银行开户信息资料复印件;

3.被确定为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的相关文件;

4.项目立项、验收、成果转化相关材料;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5.信用信息查询报告

凡复印件均需出示原件以供核对。以上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张按顺序装订。

(五)专利导航项目资助

1.《南岸区、重庆经开区专利导航项目资助申报表》(附件5);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银行开户信息资料复印件;

3.被确定为专利导航项目的相关文件;

4.项目立项、验收、成果转化相关材料;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5.信用信息查询报告

凡复印件均需出示原件以供核对。以上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张按顺序装订。

(六)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资助

1.《南岸区、重庆经开区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资助申报表》(附件6)(附件6);

2.贯标认定文件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银行开户信息资料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5.信用信息查询报告

凡复印件均需出示原件以供核对。以上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张按顺序装订。

(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助

1.《南岸区、重庆经开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助申报表》(附件7)

2.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

3.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4.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合同(包括贷款合同、专利权质押合同等)复印件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银行开户信息资料复印件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7.信用信息查询报告

凡复印件均需出示原件以供核对。以上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张按顺序装订。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料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申报单位对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申报单位弄虚作假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请于20251231日前将申报资料纸质件报送至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岸区知识产权局),地址:南岸区金紫街175号210室,联系人及电话老师61217821)。逾期未申报视为自愿放弃,不再受理。


附件:1.南岸区、重庆经开区专利奖奖励申报表

2. 南岸区、重庆经开区地理标志奖励申报表

3. 南岸区、重庆经开区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示范试点

         单位奖励申报表

4. 南岸区、重庆经开区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资助申报表

5. 南岸区、重庆经开区专利导航项目资助申报表

6. 南岸区、重庆经开区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资助申报表

7. 南岸区、重庆经开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助申报表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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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附件1-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