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8531440/2025-00669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2-11 | [ 发布日期 ] | 2025-12-11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8531440/2025-00669 |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5-12-11 |
| [ 成文日期 ] | 2025-12-11 |
关于申报2025年南岸区重庆经开区 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的通知
各企业、单位: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贯彻落实现代化新重庆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大会精神,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不断提高知识产权质量,推动南岸区、重庆经开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根据《南岸区重庆经开区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办法》(南岸市监发〔2025〕16号),现决定组织开展南岸区重庆经开区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区内依法经营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申报条件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新获得专利奖、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试点单位、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专利导航项目、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企业、单位。
三、申报时间
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由申请单位自主申报,逾期未申报视为自愿放弃,不再受理。
四、申报事项
(一)专利奖奖励
对新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和优秀奖的单位,每件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对新获得重庆市专利金奖、银奖和优秀奖的单位,每件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
(二)地理标志奖励
对新获得国家地理标志注册的权利人,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件。
(三)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试点单位奖励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重庆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分别一次性给予8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重庆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8万元奖励。
(四)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资助
对新获得重庆市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立项的单位,分阶段给予资助。其中,项目获得立项给予8万元资助,项目验收通过给予6万元资助,项目成果转化落地给予6万元资助。
(五)专利导航项目资助
对新获得重庆市专利导航项目立项的单位,项目验收通过给予一次性配套资助5万元,每个单位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
(六)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资助
对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GB/T 29490-2013),首次通过“贯标”认证,且拥有有效商标、专利10件及以上(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2件)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2万元。
(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助
对以商标、专利质押方式获得银行贷款的企业,按贷款时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给予贴息资助。以上贷款贴息资助,同一企业一年只享受一次,最高不超过10万元。本项目资助资金总额每年度不超150万元,当符合条件的资助资金超出预算时,按照比例进行兑付。
五、申报资料
(一)专利奖奖励
1.《南岸区、重庆经开区专利奖奖励申报表》(附件1);
2.专利证书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银行开户信息资料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5.信用信息查询报告。
凡复印件均需出示原件以供核对。以上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张按顺序装订。
(二)地理标志奖励
1.《南岸区、重庆经开区地理标志奖励申报表》(附件2);
2.地理标志证书及认定文件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银行开户信息资料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5.信用信息查询报告。
凡复印件均需出示原件以供核对。以上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张按顺序装订。
(三)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试点单位奖励
1.《南岸区、重庆经开区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示范试点单位奖励申报表》(附件3);
2.示范优势命名文件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银行开户信息资料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5.信用信息查询报告。
凡复印件均需出示原件以供核对。以上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张按顺序装订。
(四)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资助
1.《南岸区、重庆经开区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资助申报表》(附件4);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银行开户信息资料复印件;
3.被确定为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的相关文件;
4.项目立项、验收、成果转化相关材料;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5.信用信息查询报告。
凡复印件均需出示原件以供核对。以上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张按顺序装订。
(五)专利导航项目资助
1.《南岸区、重庆经开区专利导航项目资助申报表》(附件5);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银行开户信息资料复印件;
3.被确定为专利导航项目的相关文件;
4.项目立项、验收、成果转化相关材料;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5.信用信息查询报告。
凡复印件均需出示原件以供核对。以上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张按顺序装订。
(六)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资助
1.《南岸区、重庆经开区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资助申报表》(附件6)(附件6);
2.贯标认定文件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银行开户信息资料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5.信用信息查询报告。
凡复印件均需出示原件以供核对。以上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张按顺序装订。
(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助
1.《南岸区、重庆经开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助申报表》(附件7);
2.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
3.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4.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合同(包括贷款合同、专利权质押合同等)复印件;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银行开户信息资料复印件;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7.信用信息查询报告。
凡复印件均需出示原件以供核对。以上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张按顺序装订。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料一式一份,需加盖单位公章。申报单位对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申报单位弄虚作假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请于2025年12月31日前将申报资料纸质件报送至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岸区知识产权局),地址:南岸区金紫街175号210室,联系人及电话:马老师(61217821)。逾期未申报视为自愿放弃,不再受理。
附件:1. 南岸区、重庆经开区专利奖奖励申报表
2. 南岸区、重庆经开区地理标志奖励申报表
3. 南岸区、重庆经开区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示范试点
单位奖励申报表
4. 南岸区、重庆经开区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资助申报表
5. 南岸区、重庆经开区专利导航项目资助申报表
6. 南岸区、重庆经开区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资助申报表
7. 南岸区、重庆经开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助申报表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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