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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8531440/2025-0057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结果查询、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10-29 [ 发布日期 ] 2025-10-29
[ 索引号 ] 11500000MB18531440/2025-0057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结果查询、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10-29
[ 成文日期 ] 2025-10-29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报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精神,按照国家、市市场监管部门工作部署,按照《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2部门<关于印发南岸区个体工商户分类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岸市监发202426 号)要求,南岸区现已开始2025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申报、认定工作,诚邀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积极主动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个体工商户登录全国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访问地址: https://mtyx.gtgsh.com——“地方申报窗口板块——选择南岸区进行自主申报,或者由区、县(市)级相关部门出具推荐表进行申报,按要求填报相应资料并上传佐证材料。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51115日。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原则

同一个体工商户申报时只能选择名、特、优、新其中一种类型填报。同一自然人在南岸区设立多个个体工商户的,最多只能有一个个体工商户获得认定。

(二)分类标准

1.基础标准:

个体工商户分类基于分型结果,原则上从成长型发展型个体工商户中认定,部门推荐认定的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可以不受此限。对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残疾人、返乡创业农民工等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可以适当放宽分类来源。

个体工商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或者推荐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

A.申报或推荐之日前 2 年内,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罚款及以上行政处罚信息,尚未完成信用修复的;

B.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2. 分类标准:

A.知名个体工商户,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同等条件下,数量或荣誉等级占优的优先):

1)经营的产品和服务质量好、诚信经营、有一定品牌影响力,经营者或经营产品曾获区(县)级以上荣誉;

2)在区(县)及以上行政区域有较高市场占有率或知名度,如经营同一字号的门店3家以上的;

3)个体工商户或其经营者拥有辨识度、显著性、标志性的经营字号,如拥有自主品牌、商标、专利权的;

4)在个专党建方面获得过表彰奖励,如经营者获得过优秀共产党员表彰的;

5)属于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且近一年无消费者投诉举报记录;

6)经相关部门推荐的。

B.“特色个体工商户,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同等条件下,数量或荣誉等级占优的优先):

1)依托区域文化和旅游资源,如在南山、南滨路、龙门浩老街、广阳岛等特色旅游区,经营旅游接待、餐饮服务、手工艺制作、土特产品销售等地方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经营理念或经营方式独特,具有代表性的;

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持有或获准使用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的;

3)个体工商户或其经营者是区(县)级以上地理标志授权使用人,且从事的经营项目与授权的地理标志相关;

4)经营区(县)及以上星级农家乐或特色餐饮店,在区(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域内有知名度;

5)属于本地传统手工艺、祖传手艺等有一定知名度;

6)经相关部门推荐的。

C.“优质个体工商户,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同等条件下,数量或荣誉等级占优的优先):

1)执着坚守、长期诚信经营超过10年以上的;

2)拥有区(县)以上政府认定的老字号、非遗工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乡村工匠等传统文化标志的;

3)从事行业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区(县)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

4)经营者曾获得获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区(县)级及以上技能人才荣誉,或入选区(县)级及以上技能人才培养项目,并从事关联行业的;

5)经营者拥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实际从事关联行业的;

6)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的;

7)经相关部门推荐的。

D.“新兴个体工商户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同等条件下,数量或荣誉等级占优的优先):

1)率先从事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营,在当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有效带动产业发展和周边群众致富;

2)依托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如网络创作、自媒体、直播带货、远程服务等业态,在相关平台的美誉度高、粉丝量或用户数量大,守法诚信经营且经营状况良好的;

3)个体工商户或其经营者拥有与其经营范围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拥有用于高技术研发的专业设备的;

4)经相关部门推荐的。

四、申报途径

详见申报手册(附件1)。

五、政策扶持

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享受成长型发展型个体工商户的各项支持政策措施,在相关专业领域享受行业主管部门政策支持,优先享受本区在培训、贷款、荣誉等方面的政策扶持。

六、提醒事项:

(一)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申报、认定,不向个体工商户收取任何费用,请认准官方网址申报。

(二)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认定有效期为3年,以认定时间为准。

(三)申报咨询电话:023-62980280

        附件1:全国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个体工商户申报手册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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