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8531440/2025-00571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结果查询、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0-29 | [ 发布日期 ] | 2025-10-29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8531440/2025-00571 |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结果查询、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5-10-29 |
| [ 成文日期 ] | 2025-10-29 |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报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精神,按照国家、市市场监管部门工作部署,按照《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2部门<关于印发南岸区个体工商户分类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岸市监发〔2024〕26 号)要求,南岸区现已开始2025年“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申报、认定工作,诚邀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积极主动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个体工商户登录全国“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访问地址: https://mtyx.gtgsh.com)——“地方申报窗口”板块——选择“南岸区”进行自主申报,或者由区、县(市)级相关部门出具推荐表进行申报,按要求填报相应资料并上传佐证材料。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1月15日。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原则
同一个体工商户申报时只能选择“名、特、优、新”其中一种类型填报。同一自然人在南岸区设立多个个体工商户的,最多只能有一个个体工商户获得认定。
(二)分类标准
1.基础标准:
个体工商户分类基于分型结果,原则上从“成长型”和“发展型”个体工商户中认定,部门推荐认定的“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可以不受此限。对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残疾人、返乡创业农民工等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可以适当放宽分类来源。
个体工商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或者推荐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
A.申报或推荐之日前 2 年内,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罚款及以上行政处罚信息,尚未完成信用修复的;
B.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2. 分类标准:
A.“名”即“知名”个体工商户,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同等条件下,数量或荣誉等级占优的优先):
(1)经营的产品和服务质量好、诚信经营、有一定品牌影响力,经营者或经营产品曾获区(县)级以上荣誉;
(2)在区(县)及以上行政区域有较高市场占有率或知名度,如经营同一字号的门店3家以上的;
(3)个体工商户或其经营者拥有辨识度、显著性、标志性的经营字号,如拥有自主品牌、商标、专利权的;
(4)在“小个专”党建方面获得过表彰奖励,如经营者获得过“优秀共产党员”表彰的;
(5)属于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且近一年无消费者投诉举报记录;
(6)经相关部门推荐的。
B.“特”即“特色”个体工商户,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同等条件下,数量或荣誉等级占优的优先):
(1)依托区域文化和旅游资源,如在南山、南滨路、龙门浩老街、广阳岛等特色旅游区,经营旅游接待、餐饮服务、手工艺制作、土特产品销售等地方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经营理念或经营方式独特,具有代表性的;
(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持有或获准使用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的;
(3)个体工商户或其经营者是区(县)级以上地理标志授权使用人,且从事的经营项目与授权的地理标志相关;
(4)经营区(县)及以上星级农家乐或特色餐饮店,在区(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域内有知名度;
(5)属于本地传统手工艺、祖传手艺等有一定知名度;
(6)经相关部门推荐的。
C.“优”即“优质”个体工商户,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同等条件下,数量或荣誉等级占优的优先):
(1)执着坚守、长期诚信经营超过10年以上的;
(2)拥有区(县)以上政府认定的老字号、非遗工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乡村工匠等传统文化标志的;
(3)从事行业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区(县)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
(4)经营者曾获得获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区(县)级及以上技能人才荣誉,或入选区(县)级及以上技能人才培养项目,并从事关联行业的;
(5)经营者拥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实际从事关联行业的;
(6)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的;
(7)经相关部门推荐的。
D.“新”即“新兴”个体工商户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同等条件下,数量或荣誉等级占优的优先):
(1)率先从事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营,在当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有效带动产业发展和周边群众致富;
(2)依托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如网络创作、自媒体、直播带货、远程服务等业态,在相关平台的美誉度高、粉丝量或用户数量大,守法诚信经营且经营状况良好的;
(3)个体工商户或其经营者拥有与其经营范围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拥有用于高技术研发的专业设备的;
(4)经相关部门推荐的。
四、申报途径
详见申报手册(附件1)。
五、政策扶持
“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享受“成长型”和“发展型”个体工商户的各项支持政策措施,在相关专业领域享受行业主管部门政策支持,优先享受本区在培训、贷款、荣誉等方面的政策扶持。
六、提醒事项:
(一)“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申报、认定,不向个体工商户收取任何费用,请认准官方网址申报。
(二)“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认定有效期为3年,以认定时间为准。
(三)申报咨询电话:023-62980280
附件1:全国“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个体工商户申报手册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