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8531440/2025-00465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9-08 | [ 发布日期 ] | 2025-09-08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8531440/2025-00465 |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5-09-08 |
| [ 成文日期 ] | 2025-09-08 |
2023年重庆市南岸区12315平台投诉举报数据分析报告
2023年,重庆市南岸区12315平台共接收各类投诉举报17523件,同比降低26.08%。其中,投诉13065件,占比74.56%,同比下降28.88%;举报4458件,占比25.44%,同比降低16.44%。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24万元。
2023年,重庆市南岸区12315平台平均每月接收投诉举报约1460件,平均每天接收约48件。其中排名前三位的月份分别是:2月份(1781件),11月份(1642件),3月份(1627件)。投诉举报最少的月份为1月份(1144件)。
|
南岸区2023年12315平台1-12月投诉举报量 | ||||||||||||
|
月份 |
1月 |
2月 |
3月 |
4月 |
5月 |
6月 |
7月 |
8月 |
9月 |
10月 |
11月 |
12月 |
|
件数 |
1144 |
1781 |
1627 |
1411 |
1355 |
1359 |
1488 |
1425 |
1439 |
1391 |
1642 |
1461 |
(一)投诉、举报信息来源
从信息来源渠道看,12345政府热线137件(占比0.78%),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11049件(占比63.06%),投诉举报中心6337件(占比36.16%)。随着互联网渠道的普及,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通过互联网平台投诉举报。
(二)消费者投诉情况分析
1. 商品类投诉8818件,占投诉总量67.49%。商品类投诉量排名前五位的分别是:食品1850件(占比20.98%),其他商品875件(占比9.92%),出版物871件(占比9.88%),计算机产品628件(占比7.12%),家居用品508件(占比5.76%)。
2. 服务类投诉4247件,占投诉总量32.51%。服务类投诉量排名前五位的分别是:餐饮和住宿服务1134件(占比26.70%),文化、娱乐、体育服务500件(占比11.77%),教育、培训服务455件(占比10.71%),美容、美发、洗浴服务299件(占比7.04%),销售服务283件(占比6.66%)。
3. 从投诉热点问题类别看,排名前五位的分别是:售后服务问题4203件(占比32.17%),质量问题2100件(占比16.07%),合同问题2037件(占比15.59%),食品安全问题1973件(占比15.10%),不正当竞争问题791件(占比6.05%)。
(三)消费者举报情况分析
1. 商品类举报2228件,占举报总量49.98%。商品类举报量排名前五位的分别是:食品606件(占比27.20%),药品307件(占比13.78%),一般食品260件(占比11.67%),其他商品137件(占比6.15%),家居用品109件(占比4.89%),化妆品87件(占比3.90%)。
2. 服务类举报2230件,占举报总量50.02%,服务类举报排名前五位的分别是:餐饮和住宿服务645件(占比28.92%),卫生保健、社会福利374件(占比16.77%),其他服务303件(占比13.59%),美容、美发、洗浴服务180件(占比8.07%),教育、培训服务115件(占比5.16%)。
3. 从举报热点问题类别看,排名前五位的分别是:广告违法行为879件(占比19.72%),食品安全违法行为696件(占比15.61%),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684件(占比15.34%),不正当竞争行为615件(占比13.80%),其他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377件(占比8.46%)。
三、投诉举报热点分析
(一)投诉热点以售后服务问题居多(占比32.17%),包括不按约定履行送货或安装义务、不履行国家规定的三包义务、不履行自己明示或与消费者约定的三包义务、无故拖延、无理拒绝履行三包义务等。质量问题(占比16.07%),包括产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冒充合格产品等。合同问题(占比15.59%),包括利用预付费(卡)形式侵害消费者权益、经营者拒不履行合同约定、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等。
(二)举报热点以广告违法行为居多(占比19.72%),包括广告内容存在虚假宣传、广告内容违反禁止性规定、医疗机构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批准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占比15.61%),包括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杂掺假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占比15.34%),包括欺诈消费者行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的维权要求、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