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8531440/2025-0013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结果查询、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4-14 | [ 发布日期 ] | 2025-04-14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8531440/2025-0013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结果查询、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4-14 |
[ 成文日期 ] | 2025-04-14 |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部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注销的公告(2025年第一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三十二条、四十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依法办理特种设备停用或注销手续,登记机关可以采取公告的方式停用或注销相关特种设备。经我局核查,以下1977台使用CNG气瓶车辆的使用单位或个人无法联系或经联系未履行相关义务且至少超过了检验有效期1年以上,现对相关特种设备予以公告注销,名单见附件。
相关单位或个人如重新使用上述特种设备,必须依法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重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上述单位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如有异议,可向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问询或说明,逾期将作永久注销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南岸区2025年第一批公告注销特种设备清单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1日
联系人:丁欢,联系方式:023-61756972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金紫街1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