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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结果查询、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12-20 | [ 发布日期 ] | 2024-12-20 |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撤销重庆钰钦瑞建材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 设立、变更登记决定书
重庆钰钦瑞建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MA60RYUE3H)、重庆后方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MA60Q9K790)、重庆零八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MA60T6GG5M)、重庆浩力派建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322349969D)、重庆牧虎人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578973730L)等五家公司,在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原重庆市南岸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申请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注册过程中,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公司法人、股东、董事兼总经理、监事设立登记和营业执照。
具体如下:
1、2024年9月25日,江衡(身份证号:500226******3574)向我局举报,称其被他人冒用身份证作为法人、股东和董事注册了重庆钰钦瑞建材有限公司,并提交了申请书、承诺书、现身份证补办证明,现身份证复印件等佐证材料,申请撤销该公司2020年3月24日的设立登记。
经查,被举报人重庆钰钦瑞建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MA60RYUE3H)成立于2020年3月24日,法定代表人:江衡;登记住所: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8号4栋21-22;注册资本:3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一般经营项目:建筑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金属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皮革制品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4年9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未在注册地址从事经营活动,且该公司登记预留联系方式均无法联系。2024年9月27日,我局将被举报人涉嫌冒名登记的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向社会公示45日,期间未收到被举报人及利害关系人异议。2024年10月10日,我局向南岸区法院等有关部门发出征询函无回函,2024年10月28日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诉讼和执行案件。2024年11月26日,因无法联系被举报人,我局通过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向被举报人送达了撤销重庆钰钦瑞建材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听证告知公告,告知了被举报人拟作出行政处理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理内容以及被举报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在公告期限内,未收到被举报人或相关权利人提出陈述、申辩和举行听证的要求。
我局认为:该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重庆钰钦瑞建材有限公司设立登记过程中,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提交虚假材料,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于2020年3月24日取得了重庆钰钦瑞建材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和工商营业执照属实。
2、2024年9月19日,傅鑫(身份证号:500112******5775)向我局举报,称其被他人冒用身份证作为法人、股东和董事注册了重庆后方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并提交了申请书、承诺书、身份证挂失申报回执,市公安局北碚区分局情况说明,现身份证复印件等佐证材料,申请撤销该公司2020年1月9日的设立登记。
经查,被举报人重庆后方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MA60Q9K790)成立于2020年1月9日,法定代表人:傅鑫;登记住所:重庆市南岸区汇龙路55号14幢16-2号;注册资本:5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一般经营项目:室内装饰装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建筑材料批发,日用百货批发,建筑装饰材料零售,金属材料批发,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金属矿石批发,机械设备批发,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批发,润滑油零售,五金产品零售,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及零配件批发,金属制品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2024年4月3日该公司因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开展经营活动被依法吊销。
该公司因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开展经营活动且在经营住所无法联系于2024年4月3日被吊销。2024年9月27日,我局将被举报人涉嫌冒名登记的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向社会公示45日,期间未收到被举报人及利害关系人异议。2024年10月10日,我局向南岸区法院等有关部门发出征询函无回函,2024年10月28日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诉讼和执行案件。2024年11月26日,因无法联系被举报人,我局通过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向被举报人送达了撤销重庆后方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听证告知公告,告知了被举报人拟作出行政处理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理内容以及被举报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在公告期限内,未收到被举报人或相关权利人提出陈述、申辩和举行听证的要求。
我局认为:该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重庆后方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设立登记过程中,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提交虚假材料,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于2020年1月9日取得了重庆后方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和工商营业执照属实。
3、2024年9月24日,颜兴容(身份证号:510224******7286向我局举报,称其被他人冒用身份证作为股东和监事身份注册了重庆零八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并提交了申请书、承诺书、原身份证挂失申报回执、现身份证复印件等佐证材料,申请撤销该公司2020年3月27日的设立登记。
经查,被举报人重庆零八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MA60T6GG5M)成立于2020年3月27日,法定代表人:李琼;登记住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东路31号2单元4-3号;注册资本:3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一般经营项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室内装饰装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日用品零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对外承包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4年9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未在注册地址从事经营活动,且该公司登记预留联系方式均无法联系。2024年9月27日,我局将被举报人涉嫌冒名登记的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向社会公示45日,期间未收到被举报人及利害关系人异议。2024年10月10日,我局向南岸区法院等有关部门发出征询函无回函,2024年10月28日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诉讼和执行案件。2024年11月26日,因无法联系被举报人,我局通过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向被举报人送达了撤销重庆零八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听证告知公告,告知了被举报人拟作出行政处理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理内容以及被举报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在公告期限内,未收到被举报人或相关权利人提出陈述、申辩和举行听证的要求。
我局认为:该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重庆零八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设立登记过程中,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提交虚假材料,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于2020年3月27日取得了重庆零八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和工商营业执照属实。
4、2024年9月13日,纪旭莹(身份证号:440507******6222)向我局举报,称其被他人冒用身份证作为股东和监事注册了重庆浩力派建材有限公司,并提交了举报信、原身份证报失登记表,现身份证复印件等佐证材料,申请撤销该公司2014年12月1日的设立登记。
经查,被举报人重庆浩力派建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322349969D)成立于2014年12月1日,法定代表人:黄福周;登记住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街道珊瑚路6号3栋15-4号;注册资本:1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一般经营项目:销售:管材、建筑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装饰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木材、不锈钢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物品)、计算机耗材、通讯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及发射设备)、卫生洁具、陶瓷制品、塑料制品、制冷设备、电力设备、厨具、布艺、门窗、家具、初级农产品(不含粮食购销)、水溶性涂料、钢材、金属材料、防火材料、水泥、水泥制品、电缆电线、仪器仪表、防水涂料、木料板材、石材、保温材料、玻璃制品;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17年6月27日该公司因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开展经营活动被依法吊销。
2024年9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未在注册地址从事经营活动,且该公司登记预留联系方式均无法联系。2024年9月27日,我局将被举报人涉嫌冒名登记的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向社会公示45日,期间未收到被举报人及利害关系人异议。2024年10月10日,我局向南岸区法院等有关部门发出征询函无回函,2024年10月28日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诉讼和执行案件。2024年11月26日,因无法联系被举报人,我局通过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向被举报人送达了撤销重庆浩力派建材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听证告知公告,告知了被举报人拟作出行政处理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理内容以及被举报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在公告期限内,未收到被举报人或相关权利人提出陈述、申辩和举行听证的要求。
我局认为:该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重庆浩力派建材有限公司设立登记过程中,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提交虚假材料,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于2014年12月1日取得了重庆浩力派建材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和工商营业执照属实。
5、2024年8月30日,杨志峰(身份证号:330402******1235)向我局举报,称其被他人冒用身份证作为于2012年7月2日变更成重庆牧虎人贸易有限公司的股东和监事,并提交了申请书、承诺书、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现身份证复印件等佐证材料,申请撤销该公司2012年7月2日的变更登记。
经查,被举报人重庆牧虎人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578973730L)成立于2011年7月8日,法定代表人:章楠;登记住所:重庆市南岸区海棠溪街道烟雨路403号;注册资本:3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一般经营项目:销售户外运动品、体育用品、健身器材、服装、服饰、鞋、帽、配饰、日用百货、家用电器。(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或许可的项目,经批准后方可经营)。2016年6月28日该公司因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开展经营活动被依法吊销。
该公司因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开展经营活动且在经营住所无法联系于2016年6月28日被吊销。2024年9月27日,我局将被举报人涉嫌冒名登记的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向社会公示45日,期间未收到被举报人及利害关系人异议。2024年10月10日,我局向南岸区法院等有关部门发出征询函无回函,2024年10月28日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诉讼和执行案件。2024年11月26日,因无法联系被举报人,我局通过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向被举报人送达了撤销重庆牧虎人贸易有限公司2012年7月2日变更登记听证告知公告,告知了被举报人拟作出行政处理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理内容以及被举报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在公告期限内,未收到被举报人或相关权利人提出陈述、申辩和举行听证的要求。
我局认为:该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重庆牧虎人贸易有限公司变更登记过程中,冒用杨志峰身份信息,提交虚假材料,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于2012年7月2日取得了重庆牧虎人贸易有限公司股东和监事变更登记属实。
综上,以上五家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设立、变更登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申请人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及时开展调查。经调查认定存在虚假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的,登记机关应当撤销市场主体登记。相关市场主体和人员无法联系或者拒不配合的,登记机关可以将相关市场主体的登记时间、登记事项等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45日。相关市场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没有提出异议的,登记机关可以撤销市场主体登记”的规定,我局依法作出如下行政决定:撤销重庆钰钦瑞建材有限公司、重庆后方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重庆零八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浩力派建材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的设立登记;撤销重庆牧虎人贸易有限公司2012年7月2日的变更登记。
如以上(公司)不服本行政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