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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结果查询、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10-21 | [ 发布日期 ] | 2024-10-21 |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撤销重庆元君喜实业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 设立(监事)登记决定书
重庆元君喜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MA5U77K16X)、重庆麦通博物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MA60P0GB61)、重庆帕拉妮建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MA60P3C5X1)、重庆一鑫垒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MA60T9WW6Y)、重庆霎彦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MA60P3EL3B)等五家公司,在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原重庆市南岸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申请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注册过程中,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公司法人、股东、董事兼总经理或监事设立登记和营业执照。
具体如下:
1、2024年3月18日,李红元(身份证号:371325******095X)向我局举报,称其被他人冒用身份证作为法人、股东和董事注册了重庆元君喜实业有限公司,并提交了申请书、承诺书、原身份证遗失证明、现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现身份证复印件等佐证材料,申请撤销该公司2016年8月5日的设立登记。
经查,被举报人重庆元君喜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MA5U77K16X)成立于2016年8月5日,法定代表人:李红元;登记住所:重庆市经开区双峰山路15号3幢19-9号;注册资本:1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一般经营项目:销售:家用电器、电子元器件、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金属桥架、母线槽、仪器仪表;设计、开发、销售电气机械、通信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及发射设备)、金属制品(不含稀贵金属)、机械零部件;承办经批准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广告;网络技术开发;网络营销策划、推广;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销售;摄影摄像服务;庆典礼仪服务;企业形象设计;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利用互联网销售:日用百货、家用电器、化妆品、服装、针纺织品、文化用品(不含书刊)、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22年4月11日该公司因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开展经营活动被依法吊销。
2024年6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未在注册地址从事经营活动,且该公司登记预留联系方式均无法联系。2024年6月18日,我局将被举报人涉嫌冒名登记的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向社会公示45日,期间未收到被举报人及利害关系人异议。2024年6月18日,我局向南岸区法院等有关部门发出征询函,回函无诉讼或执行案件。2024年9月9日,因无法联系被举报人,我局通过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向被举报人送达了撤销重庆元君喜实业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听证告知公告,告知了被举报人拟作出行政处理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理内容以及被举报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在公告期限内,未收到被举报人或相关权利人提出陈述、申辩和举行听证的要求。
我局认为:该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重庆元君喜实业有限公司设立登记过程中,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提交虚假材料,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于2016年8月5日取得了重庆元君喜实业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和工商营业执照属实。
2、2024年7月4日,何沁卓(身份证号:500382******062X)向我局举报,称其被他人冒用身份证作为法人、股东和董事身份注册了重庆麦通博物资有限公司,并提交了申请书、承诺书、原身份证遗失、现身份证复印件等佐证材料,申请撤销该公司2019年12月16日的设立登记。
经查,被举报人重庆麦通博物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MA60P0GB61)成立于2019年12月16日,法定代表人:何沁卓;登记住所:重庆市南岸区弹子石腾龙大道46号19-16;注册资本:31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一般经营项目:建筑材料批发,建筑装饰材料零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塑料制品批发,机械设备批发,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包装服务,金属制品批发,金属矿石批发,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金属材料批发,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2023年5月5日该公司因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开展经营活动被依法吊销。
2024年7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未在注册地址从事经营活动,且该公司登记预留联系方式均无法联系。2024年7月22日,我局将被举报人涉嫌冒名登记的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向社会公示45日,期间未收到被举报人及利害关系人异议。2024年8月5日,我局向南岸区法院等有关部门发出征询函,至今暂无回函,2024年9月5日查询裁判文书执行网无诉讼或执行案件。2024年9月9日,因无法联系被举报人,我局通过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向被举报人送达了撤销重庆麦通博物资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听证告知公告,告知了被举报人拟作出行政处理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理内容以及被举报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在公告期限内,未收到被举报人或相关权利人提出陈述、申辩和举行听证的要求。
我局认为:该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重庆麦通博物资有限公司设立登记过程中,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提交虚假材料,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于2019年12月16日取得了重庆麦通博物资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和工商营业执照属实。
3、2024年7月5日,刘垒(身份证号:130425******0015向我局举报,称其被他人冒用身份证作为法人、股东和董事身份注册了重庆一鑫垒商贸有限公司,并提交了申请书、承诺书、报警、原身份证遗失、现身份证复印件等佐证材料,申请撤销该公司2020年3月30日的设立登记。
经查,被举报人重庆一鑫垒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MA60T9WW6Y)成立于2020年3月30日,法定代表人:刘垒;登记住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街道江南大道29号1栋1-2号;注册资本:2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一般经营项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家电零售,日用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消防器材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办公设备销售,自行车及零配件批发,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4年7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未在注册地址从事经营活动,且该公司登记预留联系方式均无法联系。2024年7月22日,我局将被举报人涉嫌冒名登记的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向社会公示45日,期间未收到被举报人及利害关系人异议。2024年8月5日,我局向南岸区法院等有关部门发出征询函,至今暂无回函,2024年9月5日查询裁判文书执行网无诉讼或执行案件。2024年9月9日,因无法联系被举报人,我局通过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向被举报人送达了撤销重庆一鑫垒商贸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听证告知公告,告知了被举报人拟作出行政处理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理内容以及被举报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在公告期限内,未收到被举报人或相关权利人提出陈述、申辩和举行听证的要求。
我局认为:该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重庆一鑫垒商贸有限公司设立登记过程中,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提交虚假材料,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于2020年3月30日取得了重庆一鑫垒商贸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和工商营业执照属实。
4、2024年6月25日,龙友洋(身份证号:500383******1584)向我局举报向我局举报,称其被他人冒用身份证作为法人、股东和董事身份注册了重庆帕拉妮建材有限公司,并提交了申请书、承诺书、原身份证遗失、现身份证复印件等佐证材料,申请撤销该公司2019年12月17日的设立登记。
经查,被举报人重庆帕拉妮建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MA60P3C5X1)成立于2019年12月17日,法定代表人:龙友洋;登记住所:重庆市南岸区海棠溪街道学府大道69号廊桥街非住宅3层1号(自编号17);注册资本:4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一般经营项目:建筑材料批发,金属材料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日用品零售,箱包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4年6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未在注册地址从事经营活动,且该公司登记预留联系方式均无法联系。2024年7月3日,我局将被举报人涉嫌冒名登记的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向社会公示45日,期间未收到被举报人及利害关系人异议。2024年8月5日,我局向南岸区法院等有关部门发出征询函,至今暂无回函,2024年9月5日查询裁判文书执行网无诉讼或执行案件。2024年9月9日,因无法联系被举报人,我局通过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向被举报人送达了撤销重庆帕拉妮建材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听证告知公告,告知了被举报人拟作出行政处理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理内容以及被举报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在公告期限内,未收到被举报人或相关权利人提出陈述、申辩和举行听证的要求。
我局认为:该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重庆帕拉妮建材有限公司设立登记过程中,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提交虚假材料,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于2019年12月17日取得了重庆帕拉妮建材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和工商营业执照属实。
5、2024年6月25日,龙友洋(身份证号:500383******1584)向我局举报向我局举报,称其被他人冒用身份证作为监事身份注册了重庆霎彦商贸有限公司,并提交了申请书、承诺书、原身份证遗失、现身份证复印件等佐证材料,申请撤销该公司2019年12月17日的监事登记。
经查,被举报人重庆霎彦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MA60P3EL3B)成立于2019年12月17日,法定代表人:黎海燕;登记住所:重庆市南岸区海棠溪街道学府大道69号廊桥街非住宅3层1号(自编号016);注册资本:48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一般经营项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建筑材料批发,建筑装饰材料零售,机械设备批发,塑料制品批发,针纺织品批发,劳保用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4年6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未在注册地址从事经营活动,且该公司登记预留联系方式均无法联系。2024年7月3日,我局将被举报人涉嫌冒名登记的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向社会公示45日,期间未收到被举报人及利害关系人异议。2024年9月5日查询裁判文书执行网无诉讼或执行案件。2024年9月9日,因无法联系被举报人,我局通过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向被举报人送达了撤销重庆霎彦商贸有限公司监事登记听证告知公告,告知了被举报人拟作出行政处理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理内容以及被举报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在公告期限内,未收到被举报人或相关权利人提出陈述、申辩和举行听证的要求。
我局认为:该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重庆霎彦商贸有限公司设立登记过程中,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提交虚假材料,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于2019年12月17日取得了重庆霎彦商贸有限公司监事登记属实。
综上,以上五家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设立(监事)登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申请人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及时开展调查。经调查认定存在虚假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的,登记机关应当撤销市场主体登记。相关市场主体和人员无法联系或者拒不配合的,登记机关可以将相关市场主体的登记时间、登记事项等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45日。相关市场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没有提出异议的,登记机关可以撤销市场主体登记”的规定,我局依法作出如下行政决定:重庆元君喜实业有限公司、重庆麦通博物资有限公司、重庆帕拉妮建材有限公司、重庆一鑫垒商贸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撤销重庆霎彦商贸有限公司的监事设立登记。
如以上(公司)不服本行政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