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8531440/2023-0026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结果查询、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08-16 | [ 发布日期 ] | 2023-0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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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裁分类 ] | 结果查询、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3-08-16 |
[ 成文日期 ] | 2023-08-16 |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撤销重庆名图纺织有限公司等 六家公司设立(监事)登记决定书
重庆名图纺织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305067177J)、重庆东玉习建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3459214110)、重庆初狄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MA60QK24XJ)、重庆冰湾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MA5U637F14)、重庆市金桥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MA61M8YM7T)、重庆林之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MA60QK2748)等六家公司,在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原重庆市南岸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申请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注册过程中,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公司法人、股东、监事或董事设立登记和营业执照。
具体如下:
1、2023年6月20日,金思郑(身份证号:330327******0696)向我局举报,称其被他人冒用身份证作为法人、股东、董事注册了重庆名图纺织有限公司,并提交了申请书、原身份证遗失、现身份证复印件等佐证材料,申请撤销该公司2014年8月19日的设立登记。
经查,被举报人重庆名图纺织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305067177J)成立于2014年8月19日,法定代表人:金思郑;登记住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西路28号(天福克拉广场)A幢29-3;注册资本:2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一般经营项目:销售:纺织品、棉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3年6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未在注册地址从事经营活动,且该公司登记预留联系方式均无法联系。2023年6月1日,我局将被举报人涉嫌冒名登记的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向社会公示45日,期间未收到被举报人及利害关系人异议。2023年7月5日,我局向南岸区法院等有关部门发出征询函,回函该公司有2件南岸区法院的诉讼或执行案件,原告为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五稽查局,经与第五稽查局协调沟通,同意我局先撤销该企业,尔后发函至第五稽查局处理2件诉讼或执行案件。2023年7月26日,因无法联系被举报人,我局通过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向被举报人送达了撤销重庆名图纺织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听证告知公告,告知了被举报人拟作出行政处理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理内容以及被举报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在公告期限内,未收到被举报人或相关权利人提出陈述、申辩和举行听证的要求。
我局认为:该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重庆名图纺织有限公司设立登记过程中,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提交虚假材料,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于2014年8月19日取得了重庆名图纺织有限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属实。
2、2023年5月24日,钟方静(身份证号:500222******5420)向我局举报,称其被他人冒用身份证作为法人、股东和董事注册了重庆东玉习建材有限公司,并提交了申请书、原身份证遗失证明、现身份证复印件等佐证材料,申请撤销该公司2015年6月18日的设立登记。
经查,被举报人重庆东玉习建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3459214110)成立于2015年6月18日,法定代表人:钟方静;登记住所:重庆市南岸区万寿路112号附2号4-1;注册资本:1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一般经营项目:销售五金交电、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钢材、建筑材料及装饰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通讯器材(不含卫星地面接收及发射设备)、电线电缆、装潢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陶瓷制品、卫生洁具、酒店用品、金属材料;销售及安装:塑钢门窗、厨卫门;销售及租赁桥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3年5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未在注册地址从事经营活动,且该公司登记预留联系方式均无法联系。2023年6月1日,我局将被举报人涉嫌冒名登记的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向社会公示45日,期间未收到被举报人及利害关系人异议。2023年7月5日,我局向南岸区法院等有关部门发出征询函,回函无诉讼或执行案件。2023年7月26日,因无法联系被举报人,我局通过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向被举报人送达了撤销重庆东玉习建材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听证告知公告,告知了被举报人拟作出行政处理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理内容以及被举报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在公告期限内,未收到被举报人或相关权利人提出陈述、申辩和举行听证的要求。
我局认为:该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重庆东玉习建材有限公司设立登记过程中,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提交虚假材料,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于2015年6月18日取得了重庆东玉习建材有限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属实。
3、2023年5月29日,刘 川(身份证号:500224******4614)向我局举报,称其被他人冒用身份证作为法人、股东和董事注册了重庆初狄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并提交了申请书、原身份证遗失证明、现身份证复印件等佐证材料,申请撤销该公司2020年1月17日的设立登记。
经查,被举报人重庆初狄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MA60QK24XJ)成立于2020年1月17日,法定代表人:刘 川;登记住所:重庆市南岸区海棠溪街道南兴路62号14-9号;注册资本:1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一般经营项目:汽车新车零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旧车零售,汽车及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3年5月3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未在注册地址从事经营活动,且该公司登记预留联系方式均无法联系。2023年6月1日,我局将被举报人涉嫌冒名登记的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向社会公示45日,期间未收到被举报人及利害关系人异议。2023年7月5日,我局向南岸区法院等有关部门发出征询函,回函无诉讼或执行案件。2023年7月26日,因无法联系被举报人,我局通过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向被举报人送达了撤销重庆初狄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听证告知公告,告知了被举报人拟作出行政处理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理内容以及被举报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在公告期限内,未收到被举报人或相关权利人提出陈述、申辩和举行听证的要求。
我局认为:该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重庆初狄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设立登记过程中,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提交虚假材料,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于2020年1月17日取得了重庆初狄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属实。
4、2023年4月24日,费有文(身份证号:210211******589X)向我局举报,称其被他人冒用身份证作为法人和董事注册了重庆冰湾商贸有限公司,并提交了申请书、原身份证遗失证明、现身份证复印件等佐证材料,申请撤销该公司2016年5月19日的设立登记。
经查,被举报人重庆冰湾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MA5U637F14)成立于2016年5月19日,法定代表人:费有文;登记住所:重庆市南岸区腾龙大道48号4幢13-5号;注册资本:5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一般经营项目:销售:日用百货、五金交电、机械设备、办公用品、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数码产品、服装服饰、鞋帽、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建筑材料及装饰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3年5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未在注册地址从事经营活动,且该公司登记预留联系方式均无法联系。2023年6月6日,我局将被举报人涉嫌冒名登记的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向社会公示45日,期间未收到被举报人及利害关系人异议。2023年7月5日,我局向南岸区法院等有关部门发出征询函,回函无诉讼或执行案件。2023年7月26日,因无法联系被举报人,我局通过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向被举报人送达了撤销重庆冰湾商贸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听证告知公告,告知了被举报人拟作出行政处理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理内容以及被举报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在公告期限内,未收到被举报人或相关权利人提出陈述、申辩和举行听证的要求。
我局认为:该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重庆冰湾商贸有限公司设立登记过程中,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提交虚假材料,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于2016年5月19日取得了重庆冰湾商贸有限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属实。
5、2023年5月18日,乔强(身份证号:310105******2019)向我局举报,称其被他人冒用身份证作为股东和监事注册了重庆市金桥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并提交了申请书、原身份证遗失证明、现身份证复印件等佐证材料,申请撤销该公司2000年8月17日的设立登记。
经查,被举报人重庆市金桥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MA61M8YM7T)成立于2000年8月17日,法定代表人:张东平;登记住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古楼六村5栋1单元;注册资本:5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一般经营项目:批发、零售保健品和滋浦品(除药品)、电器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美容化妆品、日用百货。
2023年5月18日和2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未在注册地址从事经营活动,且该公司登记预留联系方式均无法联系。2023年6月6日,我局将被举报人涉嫌冒名登记的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向社会公示45日,期间未收到被举报人及利害关系人异议。2023年7月5日,我局向南岸区法院等有关部门发出征询函,回函无诉讼或执行案件。2023年7月26日,因无法联系被举报人,我局通过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向被举报人送达了撤销重庆市金桥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听证告知公告,告知了被举报人拟作出行政处理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理内容以及被举报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在公告期限内,未收到被举报人或相关权利人提出陈述、申辩和举行听证的要求。
我局认为:该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重庆市金桥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设立登记过程中,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提交虚假材料,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于2000年8月17日取得了重庆市金桥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属实。
6、2023年5月30日,刘 川(身份证号:500224******4614)向我局举报,称其被他人冒用身份证作为监事注册了重庆林之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并提交了申请书、原身份证挂失、现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申请撤销该公司2020年1月17日的监事登记。
经查,被举报人重庆林之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MA60QK2748)成立于2020年1月17日,法定代表人:张林;登记住所:重庆市南岸区回龙路69号附36号;注册资本:1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一般经营项目:汽车新车零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旧车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及零配件批发,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3年6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未在注册地址从事经营活动,且该公司登记预留联系方式均无法联系。2023年6月6日,我局将被举报人涉嫌冒名登记的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向社会公示45日,期间未收到被举报人及利害关系人异议。2023年7月26日,因无法联系被举报人,我局通过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向被举报人送达了撤销重庆林之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监事登记听证告知公告,告知了被举报人拟作出行政处理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理内容以及被举报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在公告期限内,未收到被举报人或相关权利人提出陈述、申辩和举行听证的要求。
我局认为:该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重庆林之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设立登记过程中,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作为监事,提交虚假材料,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于2020年1月17日取得了重庆林之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监事登记属实。
综上,以上六家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设立(监事)登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申请人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及时开展调查。经调查认定存在虚假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的,登记机关应当撤销市场主体登记。相关市场主体和人员无法联系或者拒不配合的,登记机关可以将相关市场主体的登记时间、登记事项等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45日。相关市场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没有提出异议的,登记机关可以撤销市场主体登记”的规定,我局依法作出如下行政决定:撤销“重庆名图纺织有限公司、重庆东玉习建材有限公司、重庆初狄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重庆冰湾商贸有限公司、重庆市金桥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的设立登记;撤销重庆林之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2020年1月17日的监事登记。
如以上(公司)不服本行政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