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8531440/2023-0015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结果查询、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06-02 | [ 发布日期 ] | 2023-06-02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8531440/2023-0015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结果查询、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3-06-02 |
[ 成文日期 ] | 2023-06-02 |
关于撤销重庆酿康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 八家公司设立、变更(监事)登记决定书
重庆酿康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MA60RYPFXC)、重庆洋疆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MA60JJHYXW)、重庆锐翔鼎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MA5U6EY86E)、重庆森拓商务信息咨询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070328343U)等四家公司,在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原重庆市南岸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申请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注册过程中,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公司法人、股东设立登记和营业执照。
重庆投志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0949986406)、重庆沾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6939397579)等两家公司在原重庆市南岸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申请办理公司变更登记过程中,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公司法人、股东和监事变更登记。
重庆举钛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MA5YWTJ01B)、重庆二灵亿玖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MA60M1KY6D)等两家公司,在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原重庆市南岸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申请办理公司监事注册登记过程中,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监事登记信息。
具体如下:
1、2023年2月20日,刘杰(身份证号:511623******4097)向我局举报,称其被他人冒用身份证注册了重庆酿康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并提交了申请书、原身份证遗失、现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申请撤销该公司2020年3月24日的设立登记。
经查,被举报人重庆酿康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MA60RYPFXC)成立于2020年3月24日,法定代表人:刘杰;登记住所:重庆市南岸区腾龙大道27号16幢6-2号;注册资本:9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一般经营项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室内装饰装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橡胶制品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二手日用百货销售,礼品花卉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3年2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未在注册地址从事经营活动,且该公司登记预留联系方式均无法联系。2023年2月27日,我局将被举报人涉嫌冒名登记的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向社会公示45日,期间未收到被举报人及利害关系人异议。2023年4月18日,我局向南岸区法院等有关部门发出征询函,回函无诉讼或执行案件。2023年4月25日,因无法联系被举报人,我局通过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向被举报人送达了撤销重庆酿康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听证告知公告,告知了被举报人拟作出行政处理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理内容以及被举报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在公告期限内,未收到被举报人或相关权利人提出陈述、申辩和举行听证的要求。
我局认为:该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重庆酿康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设立登记过程中,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提交虚假材料,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于2020年3月24日取得了重庆酿康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属实。
2、2023年2月22日,杨长江(身份证号:500225******6859)向我局举报,称其被他人冒用身份证注册了重庆洋疆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并提交了申请书、原身份证遗失回执、现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申请撤销该公司2019年9月23日的设立登记。
经查,被举报人重庆洋疆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MA60JJHYXW)成立于2019年9月23日,法定代表人:杨长江;登记住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西路73号18-2;注册资本:6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一般经营项目:从事建筑劳务业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隧道工程施工、桥梁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工、公路路基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及维修、水暖电安装工程(均需取得相应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3年2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未在注册地址从事经营活动,且该公司登记预留联系方式均无法联系。2023年2月27日,我局将被举报人涉嫌冒名登记的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向社会公示45日,期间未收到被举报人及利害关系人异议。2023年4月18日,我局向南岸区法院等有关部门发出征询函,回函无诉讼或执行案件。2023年4月25日,因无法联系被举报人,我局通过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向被举报人送达了撤销重庆洋疆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听证告知公告,告知了被举报人拟作出行政处理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理内容以及被举报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在公告期限内,未收到被举报人或相关权利人提出陈述、申辩和举行听证的要求。
我局认为:该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重庆洋疆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设立登记过程中,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提交虚假材料,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于2019年11月21日取得了重庆洋疆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属实。
3、2023年2月27日,蔡峰(身份证号:420502******0053)向我局举报,称其被他人冒用身份证注册了重庆锐翔鼎贸易有限公司,并提交了申请书、原身份证遗失、报警、现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申请撤销该公司2016年6月15日的设立登记。
经查,被举报人重庆锐翔鼎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MA5U6EY86E)成立于2016年6月15日,法定代表人:朱浩;登记住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福红路58号4栋3单元10-1号;注册资本:1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一般经营项目:销售:电子元器件、机械设备及配件、机电设备及配件、仪器仪表、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物品)、有色金属、五金交电、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办公用品、钢材、建筑材料及装饰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日用百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3年2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未在注册地址从事经营活动,且该公司登记预留联系方式均无法联系。2023年3月24日,我局将被举报人涉嫌冒名登记的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向社会公示45日,期间未收到被举报人及利害关系人异议。2023年4月18日,我局向南岸区法院等有关部门发出征询函,回函无诉讼或执行案件。2023年5月9日,因无法联系被举报人,我局通过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向被举报人送达了撤销重庆锐翔鼎贸易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听证告知公告,告知了被举报人拟作出行政处理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理内容以及被举报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在公告期限内,未收到被举报人或相关权利人提出陈述、申辩和举行听证的要求。
我局认为:该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重庆锐翔鼎贸易有限公司设立登记过程中,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提交虚假材料,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于2016年6月15日取得了重庆锐翔鼎贸易有限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属实。
4、2023年1月31日,杨春(身份证号:230119******0627)向我局举报,称其被他人冒用身份证注册了重庆森拓商务信息咨询中心,并提交了申请书、任职材料、现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申请撤销该公司2013年6月9日的设立登记。
经查,被举报人重庆森拓商务信息咨询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070328343U)成立于2013年6月9日,法定代表人:杨春;登记住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街道江南大道19号29-9号;注册资本:3万元;企业类型:个人独资企业;一般经营项目:商务信息咨询、投资管理咨询、投资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会展服务;礼仪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公关策划。(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或许可的项目,经批准后方可经营)。
2023年2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未在注册地址从事经营活动,且该公司登记预留联系方式均无法联系。2023年2月16日,我局将被举报人涉嫌冒名登记的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向社会公示45日,期间未收到被举报人及利害关系人异议。2023年4月18日,我局向南岸区法院等有关部门发出征询函,回函无诉讼或执行案件。2023年4月25日,因无法联系被举报人,我局通过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向被举报人送达了撤销重庆森拓商务信息咨询中心设立登记听证告知公告,告知了被举报人拟作出行政处理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理内容以及被举报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在公告期限内,未收到被举报人或相关权利人提出陈述、申辩和举行听证的要求。
我局认为:该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重庆森拓商务信息咨询中心设立登记过程中,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提交虚假材料,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于2013年6月9日取得了重庆森拓商务信息咨询中心工商营业执照属实。
5、2023年2月3日,陈圆正(身份证号:510923******0576)向我局举报,2017年5月18日,重庆投志商贸有限公司冒用其身份证变更该公司的股东和监事,并提交了申请书、原身份证挂失、现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申请撤销该公司2017年5月18日股东、监事变更登记。
经查,被举报人重庆投志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0949986406)成立于2014年3月12日,法定代表人:钟华;登记住所:重庆市经开区汇龙路66号A区1幢3单元1001号;注册资本:3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一般经营项目: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钢材、汽车配件(不含发动机生产、加工)、日用百货、厨房用品、日用化学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物品)、针纺织品、化妆品、家用电器、服装;健康管理咨询(不含诊疗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3年2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未在注册地址从事经营活动,且该公司登记预留联系方式均无法联系。2023年2月27日,我局将被举报人涉嫌冒名变更登记的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向社会公示45日,期间未收到被举报人及利害关系人异议。2023年4月25日,因无法联系被举报人,我局通过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向被举报人送达了撤销重庆投志商贸有限公司2017年5月18日股东、监事变更登记听证告知公告,告知了被举报人拟作出行政处理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理内容以及被举报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在公告期限内,未收到被举报人或相关权利人提出陈述、申辩和举行听证的要求。
我局认为:2017年5月18日,重庆投志商贸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股东、监事变更登记过程中,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提交虚假材料,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于取得了该公司股东、监事变更登记属实。
6、2023年2月28日,钟佳佚(身份证号:510221******0637)向我局举报,2016年11月16日,重庆沾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冒用其身份证变更该公司的法人和董事,并提交了申请书、原身份证挂失、现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申请撤销该公司2016年11月16日法人、董事变更登记。
经查,被举报人重庆沾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6939397579)成立于2009年9月28日,法定代表人:钟佳佚;登记住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街道南坪东路11号E幢第二层;注册资本:5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一般经营项目:餐饮服务(按餐饮服务许可证核定范围和期限从事经营);餐饮管理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3年3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未在注册地址从事经营活动,且该公司登记预留联系方式均无法联系。2023年3月24日,我局将被举报人涉嫌冒名变更登记的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向社会公示45日,期间未收到被举报人及利害关系人异议。2023年5月9日,因无法联系被举报人,我局通过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向被举报人送达了撤销重庆沾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11月16日法人、董事变更登记听证告知公告,告知了被举报人拟作出行政处理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理内容以及被举报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在公告期限内,未收到被举报人或相关权利人提出陈述、申辩和举行听证的要求。
我局认为:2016年11月16日,重庆沾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法人、董事变更登记过程中,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提交虚假材料,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于取得了该公司法人、董事变更登记属实。
7、2023年2月17日,李振(身份证号:610113******1616)向我局举报,称其被他人冒用身份证作为监事注册了重庆举钛贸易有限公司,并提交了申请书、原身份证遗失补办证明、笔录、现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申请撤销该公司2018年5月11日的监事登记。
经查,被举报人重庆举钛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MA5YWTJ01B)成立于2018年5月11日,法定代表人:关亚举;登记住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镇青龙路36号5幢附1-2;注册资本:1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一般经营项目:销售:建筑材料及装饰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阀门、五金交电、钢材、日用百货、服装鞋帽、办公用品;租赁建筑钢材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3年2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未在注册地址从事经营活动,且该公司登记预留联系方式均无法联系。2023年2月27日,我局将被举报人涉嫌冒名登记的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向社会公示45日,期间未收到被举报人及利害关系人异议。2023年4月25日,因无法联系被举报人,我局通过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向被举报人送达了撤销重庆举钛贸易有限公司监事登记听证告知公告,告知了被举报人拟作出行政处理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理内容以及被举报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在公告期限内,未收到被举报人或相关权利人提出陈述、申辩和举行听证的要求。
我局认为:2018年5月11日,该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重庆举钛贸易有限公司设立登记过程中,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作为监事身份,提交虚假材料,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重庆举钛贸易有限公司监事登记属实。
8、2023年3月2日,陈小丽(身份证号:500223******1443)向我局举报,称其被他人冒用身份证作为监事注册了重庆二灵亿玖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并提交了申请书、原身份证遗失补办证明、报警、现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申请撤销该公司2019年11月15日的监事登记。
经查,被举报人重庆二灵亿玖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MA60M1KY6D)成立于2019年11月15日,法定代表人:曾雪琴;登记住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西路73号19-办公24;注册资本:1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一般经营项目: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销售(含互联网销售):汽车;汽车租赁(需取得相应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房地产信息咨询;市场调研;展览展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3年3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未在注册地址从事经营活动,且该公司登记预留联系方式均无法联系。2023年2月24日,我局将被举报人涉嫌冒名登记的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向社会公示45日,期间未收到被举报人及利害关系人异议。2023年5月9日,因无法联系被举报人,我局通过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向被举报人送达了撤销重庆二灵亿玖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监事登记听证告知公告,告知了被举报人拟作出行政处理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理内容以及被举报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在公告期限内,未收到被举报人或相关权利人提出陈述、申辩和举行听证的要求。
我局认为:2019年11月15日,该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重庆二灵亿玖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设立登记过程中,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作为监事身份,提交虚假材料,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重庆二灵亿玖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监事登记属实。
综上,以上八家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设立、变更(监事)登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申请人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及时开展调查。经调查认定存在虚假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的,登记机关应当撤销市场主体登记。相关市场主体和人员无法联系或者拒不配合的,登记机关可以将相关市场主体的登记时间、登记事项等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45日。相关市场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没有提出异议的,登记机关可以撤销市场主体登记”的规定,我局依法作出如下行政决定:撤销“重庆酿康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洋疆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重庆锐翔鼎贸易有限公司、重庆森拓商务信息咨询中心”等四家公司的设立登记;撤销重庆投志商贸有限公司2017年5月18日股东、监事变更登记和重庆沾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11月16日法人、董事变更登记;撤销“重庆举钛贸易有限公司、重庆二灵亿玖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等两家公司的监事登记。
如以上(公司)不服本行政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