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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8531440/2025-0043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监管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09-04 [ 发布日期 ] 2025-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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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监管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09-04
[ 成文日期 ] 2025-09-04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5年度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计划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机关相关科室:

现将区局《2025年度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541


2025年度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结合南岸区实际,制定2025年度南岸区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两个责任要求,落实南岸区生产经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防范化解食品生产经营风险隐患,不断提升监管工作效能,坚决守好食品安全防线。

二、职责分工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一科、二科负责全区食品生产经营环节日常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各市场监管所具体负责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日常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专项整治和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负责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隐患排查处置,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环保和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食品生产经营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三、监督检查任务

(一)检查计划

认真执行《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49号),202511月底前使用重庆食品监管APP”智慧食品安全监管服务平台,完成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任务。包括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食品经营监督检查计划、特殊食品经营监督检查计划。各市场监管所应结合实际,按月度或季度比例有序推进完成检查任务,其中食品销售者2年全覆盖检查任务和特食销售者2年全覆盖检查任务应当在202511月底前完成总任务的100%。按要求做好证后例行检查。

(二)监督检查重点

1. 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扎实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第60号)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风险管控点配备配齐食品安全员,督促大中型企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

2. 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重点包括食品生产者资质、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食品管理和食品召回、标签和说明书、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管理、信息记录和追溯、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情况。

3. 委托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委托方、受托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并将委托生产的食品品种、委托期限、委托方对受托方生产行为的监督等情况予以单独记录,留档备查。应当将上述委托生产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

4. 食品销售环节监督检查重点包括食品销售者资质、一般规定执行、禁止性规定执行、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经营过程控制、进货查验、食品贮存、食品召回、温度控制及记录、过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处置、标签和说明书、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进口食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销售、网络食品销售等情况。

5. 特殊食品销售环节监督检查重点,除包括食品销售环节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外,还包括分区销售、消费提示、产品注册备案、产品标签说明书等情况。

6. 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展销会举办者监督检查重点包括举办前报告、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资质审查、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明确、经营环境和条件检查等情况。

7. 对温度、湿度有特殊要求的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重点包括备案、信息记录和追溯、食品安全要求落实等情况。

8. 突出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突出学校周边、景区周边、医院周边等重点区域,聚焦畜禽肉、水产品、散装食品、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持续加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生鲜灯、肉制品、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食品虚假宣传等专项治理。

9. 开展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管理提升行动、校园食材集中配送企业食品安全规范提升行动、菜篮子安全守护行动,完善食品溯源全链条追溯体系。打造特殊食品规范经营店(街区)。

(三)结果处置

要熟悉用好市局智慧食品安全监管服务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风险分级管理,及时公开抽查检查结果,发现问题,依法及时处置。发现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者存在影响食品安全行为的,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情节显著轻微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应当责令其当场整改或限期整改。被检查单位应当按期整改问题,并将整改情况报告辖区市场监管所。检查人员应当跟踪整改情况并在智慧食品安全监管服务平台中记录整改结果,形成检查闭环。

四、监督抽查考核任务

各市场监管所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工作的通知》(渝市监办发〔202477号)相关要求,于202511月底前组织辖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经营企业、特殊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监督抽考。

(一)食品生产环节。使用阳光食品APP”对本辖区食品生产企业进行1次全覆盖监督抽考,抽考对象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

(二)食品经营环节。使用阳光食品APP”对本辖区50%食品销售企业、50%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配备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1次监督抽考,每2年全覆盖监督抽考1次。

(三)特殊食品领域。使用特食抽考小程序对本辖区50%特殊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1次监督抽考,每2年全覆盖监督抽考1次。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监管责任。各市场监管所要严格按照区局事权划分规定落实监管责任,为辖区食品安全尽职尽责。同时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负责人,合理配备监管力量,切实落实监管责任。

(二)认真履行职责。各市场监管所要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明确监管重点,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监管,不得在监管时假公济私、弄虚作假。食品一科、二科每半年汇总一次各市场监管所监管工作进度报局领导审阅,包括任务完成比例、发现问题数、完成整改数等重点内容。

(三)强化档案建设。各监管所要认真做好监管档案建设,保存检查计划、检查记录、执法文书、检验报告、报表、工作简报、图片、总结等日常监管资料,相关资料按年度分类归档,作为食品监管工作年度考核和各级督查的主要内容之一。

(四)加强信息沟通。各市场监管所要充分发挥基层监管力量的信息收集作用,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监管相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沟通。对检查中发现的或工作中获取的重大食品生产经营违法信息、风险隐患、舆论热点等,要及时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一科、二科报送。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5年度餐饮食品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相关科室:

现将区局《2025年度餐饮食品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5820

2025年度餐饮食品监督检查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结合南岸区实际,制定2025年度南岸区餐饮食品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两个责任要求,落实南岸区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防范化解餐饮环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不断提升监管工作效能,守好食品安全线。

二、职责分工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三科负责全区餐饮食品环节日常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各市场监管所具体负责辖区内的餐饮食品经营者日常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专项整治和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负责辖区内餐饮食品经营者风险隐患排查处置,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三、监督检查方式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分为现场检查和远程检查。

(一)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包括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的现场检查,也包括由市场监管所或区局确定的监管人员因重大活动保障、专项整治、投诉举报处置、突发事件应对等开展的专项检查。现场检查应当由2名以上(含2名)监督检查人员参加,根据需要可以聘请相关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检查人员要遵循回避原则;具体检查方法包括现场核查、资料审查、现场询问等。监督检查人员要当场出示有效执法证件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检查任务书;佩戴执法记录仪全程拍摄检查情况,必要时收集或者复印相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检查需使用渝食安-餐饮安全在线进行记录。         

(二)远程检查。重庆市阳光食品APP将记录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开展每日晨检、是否按时自检自查、是否定期培训考核、是否及时整改互联网+明厨亮灶+AI”智能识别的违规行为等食品安全自查工作情况,并自动推送给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基层监管人员,监管人员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及时整改完毕,依法处置,形成闭环管理。

各所要安排专人,每周至少查看一次渝食安-餐饮安全在线系统,及时掌握网格内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未按时限整改的点上食品安全问题,第一时间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餐饮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自检自查工作。要充分做好远程监管与现场监管的衔接,对于经首次提醒后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启动现场检查,并对该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           

、监督检查任务

(一)日常检查任务。认真执行《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指导意见》(渝市监发〔202271号)要求,各所在20251130日前使用渝食安-餐饮安全在线,依据餐饮单位风险分级和检查频次,完成餐饮单位检查任务。包括2025南岸区餐饮环节全覆盖和全项目任务未执行名单、2025年南岸区餐饮环节双随机任务未执行名单。

(二)专项检查任务。根据《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八项整治的通知》(渝市监办发〔202553号)要求,餐饮环节涉及“2025年度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网络餐饮问题整治火锅食材问题整治3项专项检查任务,要求全覆盖检查。各所在对上述3类单位进行日常检查时,一并录入相对应的专项检查任务,确保全覆盖。

(三)风险等级评定新开办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获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由监管人员开展首次现场检查,评定动态风险因素分值并确定风险等级。各所应当在20251231日前实现存量餐饮服务提供者(除12月新办经营者以外)风险等级评定率达到100%,评定工作将纳入年度业务目标任务考核。

)监督检查重点

1.校园食品安全。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依法依规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是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和从业人员培训;是否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 31654—2021)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各类生产经营相关要求;是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食品留样等制度;是否妥善贮存并及时清理变质、过期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材;是否建立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和突发事故(件)报告制度,制定应急预案等。

2.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重点检查后厨环境卫生是否干净整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合法有效、食材存放管理使用是否规范有序,索证索票制度是否收集齐全等,严厉打击幽灵外卖租借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加工地址与订餐地址不符等行为。聚焦网红外卖餐饮,重点整治食材来源不合格、加工操作不规范、公示信息不真实等问题。

3.火锅食材安全重点检查食材购进来源是否合法合规,是否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食材存放、管理、使用是否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排查后厨是否存在违规滤油行为,严厉打击回收利用老油行为。

)结果处置

要熟悉用好渝食安-餐饮安全在线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风险分级管理,检查结束后督促餐饮单位及时公示《重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要严格按照《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建立餐饮环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处置机制的通知》(渝市监办发〔2024177号)要求在渝食安-餐饮安全在线进行处置,形成检查闭环。对于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依规处置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今年市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八项整治工作,餐饮环节任务重、责任大,各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监管责任,为辖区食品安全尽职尽责。

(二)认真履行职责。各市场监管所要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对标对表下发的未完成任务清单统筹安排快速推进,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中风险以上风险隐患,要在渝食安-餐饮安全在线平台进行录入、处置,形成问题隐患发现、整改闭环,力争在年底工作评比中取得好成绩。

(三)强化档案建设。各监管所要认真做好监管档案建设,保存检查计划、检查记录、执法文书、检验报告、报表、工作简报、图片、总结等日常监管资料,相关资料按年度分类归档,作为食品监管工作年度考核和各级督查的主要内容之一。

(四)加强信息沟通。各市场监管所要充分发挥基层监管力量的信息收集作用,加强餐饮监管相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沟通。对检查中发现的或工作中获取的重大食品生产经营违法信息、风险隐患、舆论热点等,要及时向食品三科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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