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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null/2026-00000 [ 发文字号 ] 两江市监函〔2026〕28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6-06-22 [ 发布日期 ] 2026-07-15
[ 索引号 ] null/2026-00000
[ 发文字号 ] 两江市监函〔2026〕28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6-07-15
[ 成文日期 ] 2026-06-22

重庆市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区政协一届一次会议第395号提案答复的函

赵小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高龄电梯安全管理的建议的提案》(第395号)收悉。经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共同研究办理,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市级现行政策规定分类推进相关工作,部分建议落地实施,部分内容因上位法规、定价权限等客观因素暂缓研究、分步探索,智慧电梯建设等工作已落地见效。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电梯全生命周期监管体系相关建议落实情况  

采纳全域高龄电梯摸排建档、分级管控、加装智能设备等相关举措。一是我局牵头完成全区使用10年以上高龄电梯摸排,建立“一梯一档”电子档案。目前,全区10年以上电梯共计24303台,15年以上老旧电梯共计6106台,2026年全区积极申请国补资金更新电梯1892台。对照市场监管总局《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GB/T 31821-2015)规范细化老旧电梯大修、改造、报废判定标准,对于综合安全状况等级为四级存在重大隐患电梯依法停用整改。二是依托智慧电梯数字化综合应用平台推进智能化改造,目前全区已完成8800余台电梯智慧终端加装,实现故障自动报警、轿厢应急视频呼叫、维保过程线上留痕,剩余电梯分年度纳入加装计划。三是受现行法规制约,暂无法在加装电梯审批环节硬性要求预留总造价10%维保备用金并由街道专户监管,为补齐资金保障短板,现已落地质保金管控举措,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中按工程总价5%预留质保金,落实5年整机质保法定要求;同时联合住建、街道,通过业主协议约定、指导业主自主归集维保备用金等市场化方式引导长效维保资金储备,从源头减少新增电梯运维缺位隐患。

二、关于规范电梯维保市场秩序相关建议落实情况

依法依规采纳信用分级、维保作业规范、技能人才培育等合法可行内容,维保指导价、营收比例罚款、薪酬硬性定额等事项受物价立法、薪酬管理权限限制暂无法落地。一是依法落实维保现场管理要求,督促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对电梯维护保养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确认,严格落实电梯定期检验检测制度,指导维保单位结合实际科学管控维保人员作业负荷,受法规约束不强制限定单人每月维保不超过35将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日常管理职责情况纳入信用管理范围,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参加物业项目投标、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等过程中出示信用报告,对于C级及以下的物业服务企业将建议招标人注意企业信用情况二是区域性维保服务指导价未纳入重庆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属于市场行为,行政部门无权干涉。针对低价恶性维保、缩减维保项目等违法行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法定罚则处置,不能擅自按企业营收10%20%设定处罚标准。三是积极对接人社部门,推动维保工种纳入区域技能培训目录,督促企业依法缴纳高空作业工伤保险、落实岗位相关津贴,依托政策激励引导企业合理提高薪资,无权通过行政手段强制将维保人员工资统一提高至区域技术岗平均工资1.2倍。

三、关于厘清权责边界、畅通维保资金渠道相关建议落实情况

结合区住建委协办意见,全面落地权责划分、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电梯安全责任险相关举措。一是落实“业主为第一责任人、业委会监督、物业日常管理、维保单位安全追责”管理体系,将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日常管理职责情况纳入信用管理范围,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参加物业项目投标、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等过程中出示信用报告,对于C级及以下的物业服务企业将建议招标人注意企业信用情况。二是严格执行《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根据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规定,电梯故障无法正常运行的,可以适用应急简易程序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具体流程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相关业主发现紧急情况的,应立即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报告;街镇应会同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实地查勘现场,并在收到报告24小时内出具证明;取得证明后,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相关业主立即向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申请紧急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并在抢修完成后15日内公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情况。无业委会小区由街道、社区代为履行监督职责。三是大力推广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目前辖区电梯已基本实现安全责任保险全覆盖,单次事故赔付额度100万元以上。

四、关于强化社会监督、构建电梯共治体系相关建议落实情况

已全部落地相关工作,依托1234512350“民呼我为”等政务热线开通电梯安全投诉通道,执行24小时受理、法定时间办结公示制度。借助社区公告、智慧电梯常态化普及乘梯安全与自救知识,引导业主参与日常监督。依托已建成智慧电梯设备推行“一梯一码”数字化监管,归集故障、隐患、救援等全链条数据,推动电梯安全从事后处置转向事前预警。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提速剩余电梯智慧终端加装进度,常态化开展老旧电梯隐患排查,在法定权限内不断优化维保市场监管手段,根治维保单位“虚假维保、低价低质竞争”问题,结合市级立法动态适时跟进维保备用金制度化调研,稳步提升辖区电梯安全治理水平。

此复函已经王敏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622

联系人:田锋

联系电话:1872598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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