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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null/2026-00000 [ 发文字号 ] 两江市监函〔2026〕37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6-06-29 [ 发布日期 ] 2026-07-15
[ 索引号 ] null/2026-00000
[ 发文字号 ] 两江市监函〔2026〕37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6-07-15
[ 成文日期 ] 2026-06-29

重庆市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048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陈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外卖骑手“人车统一”规范管理提升城市安全治理效能的建议》(0482)收悉。经与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大数据发展局共同研究办理,关于创新监管模式,实行分类施策事项不具备解决条件,其余事项已经采纳。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健全备案制度,压实主体责任事项

我局将督促平台落实主体责任,规范人车备案管理。督促外卖平台及配送商严格落实骑手与配送车辆准入管理要求,建立完善骑手实名备案、配送车辆信息登记制度,明确要求骑手使用合规备案车辆,推动平台实现骑手身份信息、车辆备案信息、配送接单权限三方统一绑定,从接单环节杜绝无资质车辆、非本人备案车辆接单配送。

根据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协办意见目前网约配送行业使用的车辆为两轮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两轮摩托车为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由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制定了《重庆市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电动自行车需按照《重庆市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渝公交管规20251号)进行上牌登记,号牌由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制定式样并统一监制(电动自行车号牌的规格单块:150mm,宽100 mm白底,红框,红字,铝质材料)。现上道路行驶的网约配送车辆均需要在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登记上牌,实现“一车一牌”,车辆信息可由车辆号牌进行追溯。“赋码”工作主要是针对低速行驶的三轮、四轮电动车而非网约配送员使用的两轮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区公安分局交通管理部门将在法定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牵头部门落实相关工作。

二、关于建设智慧平台,强化数据赋能事项

大数据发展局立足数据统筹管理职能,积极协同开展工作:一是夯实数据底座,畅通共享通道。依托全市统一的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协同主办单位全面梳理网约配送员监管所需的数据目录,跨部门、跨层级申请对接市公安局的交通违法、车辆牌证、驾驶人信息,市市场监管局的平台企业注册备案、食品安全处罚等实时数据,构建区级网约配送员综合数据仓,实现多方数据的实时汇聚、比对与共享,有效赋能网约配送员违规发现、轨迹回溯、车辆合规校验等场景。二是拓展智能场景,提升监管能级。结合行业监管痛点,探索利用电子围栏、视频智能解析、证照比对等技术,进一步拓展非法改装车辆识别、无证驾驶比对、虚假身份接单筛查等智能预警场景,以数据深度应用推动新就业形态监管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型。三是严守安全底线,规范数据使用。严格落实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对网约配送员实名信息等敏感数据实行脱敏处理和最小化调用,做好数据申请、传输、存储、使用全过程留痕与安全管控,确保数据专门用于新就业形态监管,切实保护网约配送员合法权益。

我局督促外卖平台优化配送管理系统,完善骑手及车辆信息核验机制,严禁为未备案骑手、无合规资质车辆开通接单权限;引导平台统一规范配送车辆标识,实现车辆外观、备案编号、骑手信息可追溯,助力线下精准监管。

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积极配合区大数据局落实相关工作,但因交通违法情况涉及公民个人隐私,公安机关无法向社会企业等提供个人交通违法信息。网约配送员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自行查询,并上传至平台。

三、关于创新监管模式,实行分类施策事项

不具备解决条件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区公安分局交通管理部门对上道路行驶的车辆可以依法开展盘查,对驾驶人违法行为可以当场纠正,但无任何法律条款支撑要求“人车”必须一致。

四、关于强化激励引导,树立合规标杆事项

经区委社会工作部与区人力社保局沟通,当前,区级层面原则上不开展“最美网约配送员”评比表彰。区委社会工作部将开展以宣传先进事迹为主要目的各类选树宣传活动,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名单、宣传事迹。

为更好地发挥先进典型的正向引领作用,区委社会工作部将逐步优化网约配送员先进事迹宣传方式,并在网约配送员先进事迹征集期间,将“完成规范‘人车合一’备案且长期保持良好安全记录”设定为先进事迹选用的重要参考。将重点从三个方面着手做好网约配送员先进事迹宣传工作:一是全面收集网约配送员从业信息、安全记录、服务表现、先进事迹等基础数据,建立优秀从业人员信息库;二是常态化发掘遵纪守法、文明骑行、热心公益、服务群众的先进典型,通过官方平台、媒体渠道发布优秀人员名单与先进事迹,强化正面宣传;三是将表现突出的网约配送员优先纳入公益宣传、典型报道、关爱慰问对象,增强新就业群体职业荣誉感与归属感。下一步,区委社会工作部将持续推动网约配送员“人车合一”规范管理,健全长效治理机制,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助力提升城市安全治理水平。

此答复函已经王敏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重庆市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629

联系人:马林

联系电话:13996127057

邮政编码: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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