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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null/2026-00000 [ 发文字号 ] 两江市监函〔2026〕26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6-06-22 [ 发布日期 ] 2026-07-15
[ 索引号 ] null/2026-00000
[ 发文字号 ] 两江市监函〔2026〕26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6-07-15
[ 成文日期 ] 2026-06-22

重庆市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015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文乐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广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全生命周期保险的建议》(第0153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高度关注和深入调研经与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财政局共同研究办理,其中“构建‘多元共担、制度保障’的可持续资金支持体系”制定全区《电梯全生命周期保险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不具备解决条件,其余事项已经采纳。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构建多元共担、制度保障的可持续资金支持体系事项

(一)关于区财政局牵头研究制定专项财政补贴办法,明确将电梯全生命周期保险保费纳入区级民生或安全专项资金补贴范围据区财政局答复,目前国家、市级层面并未出台财政补贴电梯全生命周期保险保费的相关规定,我区缺乏制定补贴政策的依据,区财政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对接上级部门,密切关注政策动向建议属地社区加强宣传教育,明确居民住户作为电梯的产权人和使用者,既是电梯安全运行的受益人,也应是电梯安全运行的第一责任人。同时,根据“谁受益、谁承担”的基本原则,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探索利用小区公共收益、电梯广告收入等渠道补充保费来源确保电梯维保资金来源稳定。

(二)关于区住建委牵头研究并出台配套指引,简化、优化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用于支付电梯保险保费的申请使用程序据区住房城乡建委答复,按照《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公共收益主要用于补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因此,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不是指导其使用方式和范围,而是对公共收益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业主的“钱袋子”得到保障。根据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共同发布的《关于开展电梯综合保险试点助推老旧电梯周期性更替的通知》(渝市监发202370号),除单位和业主自理、小区公共收益及捐赠外,各地可按照《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347号)有关规定,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或其收益投保电梯综合保险。争取通过政府引导资金等方式,支持老旧电梯购买综合保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关于“建立质量监管机制”事项

(一)关于制定全区《电梯全生命周期保险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保险业实施监督管理,我局不适宜制定保险合同示范文本。但是我局将从特种设备监管的角度,指导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明确服务标准化清单,包括最低维保频次、应急响应时限、应急维修资金垫付等,确保服务内容清晰、权责对等。

(二)关于建立监督与退出机制。我局将对保险公司及其委托的维保单位进行监督,对服务质量不达标、居民投诉较多的单位,依法依规采取约谈、警示、退出等管理措施,切实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三)关于推动物联网监测数据接入智慧监管平台。我局将积极推动参保电梯加装物联网监测设备,并将运行数据接入全区智慧电梯监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同步监督、风险自动预警和维保效能远程评估,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

三、关于“筑牢安全应急屏障”事项

(一)关于强制要求保险产品包含“应急维修资金垫付”条款。我局将指导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包含应急维修资金垫付条款,当发生因费用纠纷可能导致电梯停运时,保险公司须先行垫付维修资金,确保电梯持续运行,事后协助追偿,最大限度减少对居民出行的影响。

(二)关于建立部门联动响应机制。我局将联合住建委、相关街道共同建立“社区发现—街道上报—部门督办—保险兜底”的应急联动流程。当社区或网格员发现电梯面临停运风险时,可通过该流程快速启动应急响应,由监管部门督促保险公司履行垫付义务,形成快速处置闭环,确保问题不过夜、停梯不超时。同时,根据现行政策,电梯综合保险目前尚处于鼓励试点阶段,未纳入强制实施范围。受居民接受度不高等因素影响,实际推进工作面临较大难度。针对上述情况,我局拟向上级部门汇报,并恳请上级部门会同相关市级单位共同推动立法程序,将购买电梯综合保险纳入强制性缴费范围,从法律层面提供必要支撑。

此答复函已经王敏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重庆市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622

联系人:田锋

联系电话:18725985007

邮政编码: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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