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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null/2026-00000 [ 发文字号 ] 两江市监函〔2026〕25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6-06-22 [ 发布日期 ] 2026-07-15
[ 索引号 ] null/2026-00000
[ 发文字号 ] 两江市监函〔2026〕25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6-07-15
[ 成文日期 ] 2026-06-22

重庆市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052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王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后续维护保养管理的建议》(第0528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高度关注和深入调研,经与区住建委共同研究办理,其中“创新资金机制,保障长效运营”事项及“发布维保企业推荐名录”事项目前不具备解决条件,其余事项已经采纳。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明确责任主体,健全管理体系”事项

国家和市级层面高度重视电梯增设及后续管理工作,并已相继出台了相关规定或办法,对责任主体进行明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74号)明确电梯属于共有产权的,共有人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维护保养单位或者专业公司等市场主体管理电梯,受委托方是使用单位。无法确定使用单位的,由电梯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调确定使用单位,或者由电梯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使用单位责任。区住建委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积极鼓励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社区服务中心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增设电梯进行统一管理。

我局也将督促使用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要求,建立并施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并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及时申报定期检验;加强电梯使用安全状况的日常巡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委托电梯制造单位或者依法取得许可的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与维保单位签订符合要求的维保合同,履行对维保单位维护保养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在电梯轿厢内设置紧急呼救报警装置或者应急救援电话,保证其正常使用,并24小时专人值守;将电梯层门等专用钥匙交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或者作业人员保管和使用。

二、关于创新资金机制,保障长效运营”事项

经咨询区财政局,目前国家、市级层面并未出台财政补贴电梯全生命周期保险保费的相关规定,我区缺乏制定补贴政策的依据,区财政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对接上级部门,密切关注政策动向。建议属地社区加强宣传教育,明确居民住户作为电梯的产权人和使用者,既是电梯安全运行的受益人,也应是电梯安全运行的第一责任人。同时,根据“谁受益、谁承担”的基本原则,探索建立制度化资金来源渠道,确保电梯维保资金来源稳定。

三、关于强化专业服务,提升维保质量”事项

由于选择维保企业本质上属于市场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若以官方名义建立推荐名录,可能会无意中干预市场的公平竞争,也与当前“放管服”改革的方向不一致。同时,这种做法还容易触发公平竞争审查方面的顾虑,甚至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公信力连带责任。业主可以通过我局已依法公开的维保企业资质、监督检查结果等公共信息,结合行业协会发布的星级评定等市场化参考,自主做出理性选择。因此,我局暂不适宜直接建立推荐名录,但会在职责范围内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和服务指导,尽力为业主择优提供便利。

我局已将加装电梯纳入全市特种设备智慧监管系统,实现“一梯一码”。全面推行无纸化维保维保人员须扫码签到、上传维保照片和电子工单,系统自动预警超期未维保、故障重复发生等情况

四、针对加强监督指导,筑牢安全防线”事项

我局已于20264月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电梯“除患铸安2026”专项行动,加大重点场所和重点时段检查频次,重点排查未办理使用登记、超期未检、紧急报警装置失效等问题。通过专行动,进一步压实电梯相关单位主体责任,确保电梯使用管理、维护保养环节安全隐患排查覆盖率100%,重大电梯隐患整改率100%

一是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按照“全链条、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采取常规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对高风险单位要加密检查频次,做到“盯住不放、一抓到底”,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每一个问题都整改到位、形成闭环。二是从严从重查处违法行为。对专项行动期间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恶意短接安全回路、超期未检、维保走过场、出具虚假报告等严重问题,依法从严从重处罚。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曝光的坚决曝光,该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坚决纳入,形成强大震慑。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此答复函已经王敏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重庆市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622

联系人:田锋

联系电话:18725985007

邮政编码: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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