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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null/2026-00000 [ 发文字号 ] 两江市监函〔2026〕24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6-06-22 [ 发布日期 ] 2026-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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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两江市监函〔2026〕24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6-07-15
[ 成文日期 ] 2026-06-22

重庆市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042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路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老年人购买保健品防骗意识宣传力度的建议》(第0425)收悉。经与区公安分局共同研究办理,您所提事项均已采纳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区级多部门协同工作组”事项

您建议由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民政局、卫健委、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联动,制定区级老年人保健品防骗宣传专项方案,重点覆盖老年人口占比高的街道。我局已采纳并推进落实。

(一)建立协同机制。目前,由区民政局牵头成立区养老服务突出问题整治联席会议专班,并印发《重庆市两江新区深化养老服务突出问题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工作目标和联络机制。方案要求持续强化养老服务领域虚假宣传等问题的监管执法,力争形成“全区一盘棋”的宣传格局。

(二)结合专项整治,落地落效。区市场监管局结合市局、区政府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已将涉老保健品、药品宣传纳入区级整治重点内容,依托“你拍我查”活动,发展网格员、楼栋长、快递员等担任“护老观察员”,构建社会共治网络。

二、关于“统筹宣传资源”事项

您建议整合区级官方宣传渠道,联合开发科普资料,推动宣传常态化、精准化。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已开展相关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借鉴市局制作警示教育片《末日讨论会》的经验,推动在社区电梯、医院候诊区等老年群体密集区域播放反诈警示视频。在社区、商超等人流密集处设立宣传点,结合典型案例,向老年群体讲解常见虚假宣传套路,现场解答咨询;重点讲解“蓝帽子”标志、“保健食品不是药物”“械字号”标识、常见家用医疗器械(如血压计、血糖仪等)的正确选购与使用知识。同时,为强化警示私域直播陷阱,印发宣传海报,重点张贴在老年人聚集的小区、保健品售卖点、养老机构等场所。

区公安分局结合职能职责,通过110警察节、日常进社区、“两微一端一抖”网络媒体等方式,提升老年人购买保健品防骗意识。

截至目前,已开展科普宣传3场,播放警示视频100余次,印发宣传海报1000余份。

三、关于“打造本区警示宣传矩阵”事项

您建议利用本区查处的典型案例,制作方言版短视频、情景剧、漫画手册等,形成品牌效应。我局已开展相关工作:

(一)全面摸排建档,夯实监管基础。组织各市场监管所聚焦养生馆、保健品店、健康咨询机构、老年人旅游等高频消费场所,对通过会销、微信群、小程序、私密直播等渠道开展营销的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排查。逐户登记,建立“一企一档”排查台账,摸清辖区涉老会销底数。截至目前,已排查并建档主体110余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集中约谈警示,压实主体责任。联合辖区镇街、公安派出所,对涉老会销经营主体开展集中行政约谈,以案释法,明确禁止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违规营销等行为。现场组织签订《涉老会销诚信经营承诺书》,督促经营者自查自纠、合规经营。截至目前,已开展集中约谈15场,约谈主体90家,签订承诺书90份。

(三)严查违法行为,强化执法震慑。围绕虚假宣传、价格欺诈、食品安全等重点问题,深挖线索,依法快查快处。对涉嫌违法违规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整改。同时,建立每月20日报送立案查处、台账更新、约谈及承诺书签署情况的常态化机制,确保整治工作闭环。力争形成“查处一例,规范一片”的示范效应。

此答复函已经王敏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重庆市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622

联系人:余文辛

联系电话:023-67597075

邮政编码:40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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