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56369XY/2023-00367 | [ 发文字号 ] | 九龙坡市监〔2023〕66号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12-25 | [ 发布日期 ] | 2023-12-26 |
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工作方案(2023-2024)》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专利转化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行政〔2023〕86号)和《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关于明确2023年中央专利转化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及绩效指标等事项的通知》(渝知发〔2023〕50号)有关工作要求,为组织实施好专利转化专项工作,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联合制定了《重庆市九龙坡区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工作方案(2023-2024)》,已经区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
2023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九龙坡区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
工作方案(2023-2024)
为进一步深化重庆市九龙坡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畅通渠道、激活市场,提升高校院所、国有企业等创新主体知识产权转化率和实施效益,降低企业专利融资成本,促进创新成果更多惠及中小微企业。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专利转化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行政〔2023〕86号)和《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关于明确2023年中央专利转化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及绩效指标等事项的通知》(渝知发〔2023〕50号)有关工作要求,按照《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3〕9号),结合九龙坡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作为技术要素核心载体的重要作用,全面融入重庆市“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以专利技术转移转化机制和政策创新为突破,以区域合作和资源链接为路径,强化专利技术、资本、人才、服务等资源的深度融合与优化配置,打通专利技术与市场需求融合通道,建立健全专利技术转移转化体系,以更高水平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供给,助力产业和企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区提供强大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2024年,使全区专利技术供需对接更加顺畅、转化实施更加充分、市场服务更加便利,中小微企业创新能力得到大幅度提升,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创新发展得到强有力支撑。具体实现以下绩效目标:
——中小微企业接受高校院所专利转让许可次数不少于200次。
——接受高校院所专利转让许可的中小微企业数量50家。
——普惠性专利质押融资惠及中小微企业数量15家。
——通过专利开放许可(试点)达成的专利许可数量不少于10件。
——高校院所向中小微企业转让许可专利占高校院所有效专利的比例≥2%及以上。
——普惠性专利质押融资惠及中小微企业数量占惠企数量的比例≥60%及以上。
——企业专利质押融资金额达到2亿元。
——专利许可备案金额达40亿元。
——企业专利产品备案数量达到150件。
——高校、企业对专利转让许可相关政策项目和手续办理的满意度≥90%及以上。
三、主要任务
全面融入重庆市“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聚焦全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依托高校院所、国有企业、产业园区,围绕专利转化能力、专利转化需求、专利转化绩效、专利转化协同等方面,统筹发挥现有平台载体和服务机构的作用,支持中小微企业获取专利技术,开展专利技术转化、专利产品备案、专利质押融资等创新工作。
(一)产业园区专利转化引领。发挥产业园区产业集聚效应,组织产业链上的企业与高校院所专利技术匹配对接,开展专利转让许可、专利产品备案、质押融资等,打通“园区+产业+市场主体”的专利高效转化通道,帮助中小微企业获取目标专利,助力产业和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支持中小微企业获取专利技术。推动专利技术转化实施,唤醒未充分实施的“沉睡专利”,助力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支持区内中小微企业围绕核心产品开展专利转化能力提升,以转化实施为目的,通过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从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国有企业获取专利技术。
(三)支持实施专利开放许可。支持区内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国有企业实施专利开放许可试点,按照《重庆市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方案》推进要求,发布专利开放许可信息,拓宽专利技术供给渠道。支持区内中小微企业结合自身需求,通过重庆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江北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其他平台获得专利开放许可信息并达成专利开放许可。
(四)实施专利密集型产业培育。推动区内创新主体提升专利申请质量,推动专利在产品端、产业端转化见效,加快专利密集型产业培育,支持企业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工作,编制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数据统计和专利密集型产业目录,科学引导企业推进高价值专利转化。
(五)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银行、担保、保险等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建立适应知识产权融资特点的授信尽职和内部考核管理模式,开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或行业协会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专利质押融资服务,促成企业获得成功融资。降低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成本,提高普惠性专利质押融资惠及中小微企业占比及增幅。
(六)服务机构专利转化促进。提升专利技术转移转化供需对接服务能力,创新服务模式,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或行业协会,面向区内中小微企业提供专利转让许可、质押融资、专利产品备案等环节的专业服务,开展供需数据精准匹配,促成中小微企业完成专利转化,并形成服务项目清单。
(七)开展专利转化宣传培训。大力宣传专利转移转化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或行业协会,深入高校院所、产业园区、国有企业、中小微企业开展专利转移转化相关公益宣讲培训活动,引导全社会关心和支持专利技术转移转化,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支持项目及标准
(一)专利转让许可项目。区内中小微企业以转化实施为目的,通过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从高校院所获取专利技术,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专利权变更、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等手续。完成发明专利转让的,给予受让方10000元/件补助;完成专利许可的,且单笔备案金额达到300万元以上的,给予被许可方6000元/件补助,同一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
(二)专利开放许可项目。区内中小微企业通过重庆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江北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其他平台获得专利开放许可信息并达成专利开放许可的,给予被许可方5000元/件补助,同一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此项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10万元。
(三)专利产品备案项目。区内中小微企业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办理完成专利产品备案的,给予500元/件补助,同一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此项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10万元。
(四)专利密集型产业目录编制项目。为全面准确掌握全区重点企业专利运用和产业发展情况,科学引导企业推进高价值专利转化,参与编制本区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统计数据报表和专利密集型产业目录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采取事前备案择优立项,按照绩效任务要求实施并通过验收的,给予承担单位8万元补助。
(五)专利质押融资项目。区内中小微企业通过专利质押获得贷款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完成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的,按照实际所获贷款金额的6‰给予补助。同一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
(六)服务机构专利转化促进项目。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或行业协会,促成区内5家以上中小微企业从高校院所获取专利技术,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完成专利权转移或许可合同备案手续10件以上,给予服务机构或行业协会2000元/件奖励。促成区内中小微企业获得专利质押融资累计金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按照银行实际放贷金额的3‰给予奖励,同一服务机构或行业协会奖励金额不超过30万元。
(七)专利转移转化宣传培训项目。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或行业协会,面向区内高校院所、产业园区、创业基地、中小微企业等开展专利转移转化相关公益宣传培训活动,采取事前备案择优立项,按照绩效任务要求实施的,单场参与企业50家以上的,给予承办单位4万元/场补助。
五、其他重要事项
(一)支持对象。本方案涉及的各类项目适用于在重庆市九龙坡区行政区域内(不含高新区直管园)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以及在重庆市注册登记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
(二)额度折算。本方案专项资金预算总额为400万元。当所有符合资助条件的项目申请总额超出400万元时,按照预算总额除以申请总额的比例进行统一折算兑付。
(三)有效期限。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统筹联动。加强对上衔接和工作协同,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实施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申报审核、具体兑现等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及时将专项资金拨付至区市场监管局用于兑现,并按照职责落实资金监管等工作;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等部门按职责协同推进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形成全区上下联动,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中,确保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有序开展实施。
(二)严格组织实施。严格落实《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强化专利转化实施的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绩效导向。集中支持重点项目,建立各类项目实施成效和专利转化效益的常态化监测统计机制,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加强考核督查和工作调度,确保专利转化工作出成果、见案例。
(三)强化绩效监督。科学合理编制各类项目绩效指标,采用打表式推进,清单式管理,闭环式监督,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区财政局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确保项目实施规范有序、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一图读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