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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涉案主体合规评估的试行办法》政策解读

日期:2023-12-08


现就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关于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涉案主体合规评估的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及依据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根据《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涉案主体合规评估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作为全市试点单位之一的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关于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涉案主体合规评估的试行办法》。

二、文件主要内容

《试行办法》共26条。

第一条主要阐述《试行办法》的背景及依据。

第二条主要阐述合规评估的定义。

第三、四条主要阐述合规评估实施的主体及其工作原则。

第五至第九条主要阐述合规评估的适用对象、适用范围、适用条件及排除情形。

第十至二十三条主要阐述开展合规评估的工作程序。

第二十四条主要阐述合规评估的日常监管。

第二十五条对办案人员、合规评估人员提出工作纪律要求。

第二十六条提出施行时间。

三、问题解答

1.问:什么是涉案主体合规评估?

答:是指对符合条件的案件,根据涉案主体的申请,依据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各类标准、规范、规程、准则等,对其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并对“认错认罚”、“整改到位”的涉案主体酌情予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的裁量活动。

2.问:合规评估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适用于八十六项违反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且符合听证条件的行政处罚案件,具体范围见文件附件1《适用合规评估的案件清单》。

3.问:合规评估有没有排除情形?

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合规评估:为实施违法犯罪而设立涉案主体,或者设立后以实施违法犯罪为主要活动的;因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涉嫌犯罪应移送司法机关的;社会影响恶劣或者可能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或社会舆情的;违法行为已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涉及重大安全风险、区域性风险或者系统性风险等;其他不宜适用的情形。

4.问:如何申请合规评估?

答:涉案主体申请合规评估的,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执法办案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承认自己的行为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并承诺接受本局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停止实施违法行为的情况和减轻危害后果的情况;已采取或者拟采取的合规整改措施;申请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的请求与理由。

5.问:合规评估结果怎样运用?

答:经评估认定违法行为整改到位的,对涉案主体情节显著轻微或具有减轻情节的,可决定免于处罚;对原本具有从轻情节的,可决定予以减轻处罚;对原本没有从轻情节的,可决定予以从轻处罚。对于终止合规评估或者经评估认为整改未到位的涉案主体,本局恢复案件办理程序,依法对其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政策原文: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涉案主体合规评估的试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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