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56369XY/2024-00107 | [ 发文字号 ] | 九龙坡市监函〔2024〕27号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6-05 | [ 发布日期 ] | 2024-06-05 |
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政协重庆市九龙坡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15号提案的答复函
民建区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流动车售货数字化监管的几点建议》(第015号提案)收悉,经与区农业农村委、区公安分局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出台实施农村流动车售货备案管理办法建议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地方条例,只有针对食品摊贩发放备案证的规定。目前,区市场监管将联合区农业农村委、区公安分局、区城市管理局、属地镇街等部门分析针对农村流动车售货备案管理的可行性,积极推动相关地方性法规修订。同时,农村流动售货车所售商品的价格不在《重庆市定价目录》范围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该类商品的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定价,也可买卖双方自行约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的重点内容解读中提及:“要求商品和服务在任何情况下都进行统一格式的明码标价,既不科学,也无必要。比如,农村集市、拍卖等通过协商、竞价等方式确定价格的情形,没有必要实行严格的明码标价。”故农村流动售货车的商家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询价、协商等方式与消费者沟通进行交易。同时区市场监管局也将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督促商家进一步做好明码标价和沟通询价,严厉查处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二、针对加强对农村群众的宣传引导建议
一是由区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加强农村地区消费者维权意识宣贯培训。坚持在日常巡查中宣传维权知识,同时通过“315”、“质量月”、短视频等形式针对农村地区的问题有的放矢进行常见维权知识宣传,提升当地居民对产品质量辨别能力和维权能力,倒逼农村地区产品质量提升。二是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近年来在全区常态化开展“美丽乡村行”和“一老一小”交通安全主题活动,重点采取图文结合、播放警示教育视频等多元化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农村流动售货车辆存在的道路交通隐患,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农村流动售货车引发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事故。三是区农业农村委加强对辖区群众法治教育和安全警示教育,通过开展变型拖拉机交通事故车毁人亡典型案例宣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坚决不购买、不搭乘、不使用变型拖拉机。印制农机报废补贴政策宣传资料,加强宣传,引导机主自愿尽快报废变型拖拉机。
三、针对推动基层智治系统的运行质效建议
一是加大农村地区巡查检查频次和力度。组织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对农村地区集市、摆摊点进行日常检查,重点检查销售的产品是否有厂名厂址、执行标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是否属于正规商家生产的产品,对“三无”产品立即下架。交巡警支队、农业农村委、属地镇街等加强工作协同,加大对农村流动售货车辆集中占道销售行为的执法力度,在城乡结合部以及通往农田、建筑工地、农贸市场等的主要路段,加强农村流动售货车排查检查,对排查出的变型拖拉机及时清零销号。
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实现信息共享。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分类处理,对于首次违法的销售者进行普法教育、责令改正,对于惯犯坚决严厉打击,处罚到人,并联合公安记入诚信档案。同时追溯商品来源,对“三无”商品上游销售商和生产商进行立案调查,如涉及到跨区、跨地区企业,做好案件移送工作。对于发现的生产伪劣产品行为涉及犯罪的,与公安做好对接工作。同时,由农业农村委积极开展全区变型拖拉机清零工作,近三年注销报废登记在册的变型拖拉机113台,其中渝籍3台、外籍110台,在2023年实现全区登记备案变拖全部清零,比市级规定的期限提前两年完成。加强变拖安全执法办案,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农田、场院和农机合作社等场所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开展路面执法管控,严厉打击达到强制报废标准仍上道路行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超速超载、使用假牌假证等严重违法行为。。
三是精准实施农村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结合我区农村地区产品质量抽检数据统计分析,找出合格率较低的产品,建议市级抽检数量向相关产品适当倾斜;同时积极申请区级抽检经费,加大对农村产品的抽检力度。
此答复函已经张小华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7日
(联系人:罗钢;联系电话:023-6878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