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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56369XY/2026-0008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6-05-08 [ 发布日期 ] 2026-05-08
[ 索引号 ] 11500000MB156369XY/2026-0008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6-05-08
[ 成文日期 ] 2026-05-08

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理听证告知书(重庆朴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渝九市监处听告字〔202618


重庆朴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一案已经本局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经查你单位于2018327通过朱友洪身份取得公司(法人)登记时向我局提交了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当事人的上诉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拟作(单位)如下处理:撤销朱友洪作为重庆朴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财务负责人、登记联络员登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 欧国林刘秦红   联系电话: 023-68881669        

                                                                     

                     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5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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