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56369XY/2025-0025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9-18 | [ 发布日期 ] | 2025-09-18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56369XY/2025-0025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9-18 |
[ 成文日期 ] | 2025-09-18 |
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行政许可陈述申辩及听证告知书(重庆奥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渝九市监处听告字〔2025〕37号
重庆奥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骗取公司设立监事(备案)、股东登记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五条、《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撤销行政许可的事实、理由、依据内容告知如下:你单位于2019年12月13日使用王娜的身份证办理监事(备案)、股东登记时,王娜为二级精神残疾,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得到其法定代理人李世碧的同意或追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九条,《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4部门关于协同处理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经营主体登记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拟撤销重庆奥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设立监事(备案)、股东登记。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在此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朱迪锋、马春晓 联系电话:023-68050178
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