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56369XY/2025-0025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9-18 | [ 发布日期 ] | 2025-09-18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56369XY/2025-0025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9-18 |
[ 成文日期 ] | 2025-09-18 |
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行政许可陈述申辩及听证告知书(重庆画提物资有限公司)
渝九市监处听告字〔2025〕35号
重庆画提物资有限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公司设立登记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五条、《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撤销行政许可的事实、理由、依据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你单位在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了虚假材料,将陶刚设立为你单位法定代表人。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本局拟对你单位作如下处理:撤销重庆画提物资有限公司2019年12月11日的设立登记。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
你(单位)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顾晓鹏、廖伟 联系电话:023-68108163
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