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事项名称 |
检查内容 |
实施层级 |
实施主体 |
检查方式 |
是否属于涉企检查事项 |
法定依据 |
1 |
对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及登记事项的检查 |
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经营期限(合伙期限)、经营(业务)范围、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情况、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 |
市、区县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现场检查 |
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2 |
对经营主体公示信息的检查 |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即时公示信息 |
市、区县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现场检查 |
是 |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
3 |
对垄断违法行为的行政检查 |
涉嫌达成实施垄断协议违法行为;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违法行为。 |
市、区县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飞行检查 |
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禁止垄断协议规定》、《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规定》、《禁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 |
4 |
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违法行为 |
市、区县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否 |
5 |
对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检查 |
检查经营者是否存在市场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有奖销售、商业诋毁以及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等行为。 |
市、区县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现场检查 |
是 |
《重庆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 |
6 |
对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的检查 |
网络交易平台是否履行对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进行核验、登记义务,建立登记档案;是否履行对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平台内经营者进行动态监测义务;是否履行报送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义务;是否区分标记已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和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是否保存修改后的服务协议和交易流程历史版本;是否履行对平台内经营者采取警示、暂停或者终止服务措施时的公示义务;是否履行对平台内经营者及其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建立检查监控制度义务;是否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手段干涉平台内经营者自主经营。 |
区县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现场检查网络监测 |
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网络交易执法协查暂行办法》 |
7 |
对价格活动的检查 |
对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
市、区县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现场检查 |
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 |
8 |
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收费的检查 |
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
市、区县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现场检查 |
否。(按照通知要求,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是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进行强制性了解、核查的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取的是补偿性费用,非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已与市司法局联系,不纳入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属于行政检查事项,应导入系统。)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 |
9 |
对广告行为的检查 |
商业广告发布行为是否违反广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
市、区县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现场检查 |
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 |
10 |
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
对防伪技术产品、消防产品、农业机械产品、棉花、纤维制品、茧丝、麻类纤维、毛绒纤维、食品相关产品、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产品、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
市、区县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现场检查 |
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产品质量条例》《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麻类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
11 |
对生产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目录产品的企业的监督检查 |
企业是否违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的有关规定 |
市、区县 |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 |
现场检查 |
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
12 |
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的监督抽查 |
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 |
市、区县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现场检查 |
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
13 |
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其相关人员和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 |
依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第57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中规定的检查内容 |
市、区县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现场检查 |
是 |
14 |
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合法性的检查 |
检验检测机构是否有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行为 |
市、区县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飞行检查 |
是 |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
15 |
对认证活动的检查 |
自愿性认证机构实施认证活动是否规范、对强制性和自愿性获证组织认证是否有效 |
市、区县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飞行检查 |
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认证机构管理办法》《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 |
16 |
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 |
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加工活动的监督检查 |
市、区县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现场检查 |
是 |
《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
17 |
对食品销售相关责任主体的监督检查 |
对食品销售相关责任主体食品安全管理活动的监督检查 |
市、区县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现场检查 |
是 |
|
18 |
对餐饮服务的检查 |
对餐饮服务经营者的行政检查;对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的行政检查;对餐饮摊贩的行政检查;对家宴服务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
区县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现场检查 |
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
19 |
对特殊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 |
对特殊食品生产经营者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
区县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现场检查 |
是 |
《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49号)、《食品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行)》(渝市监发〔2022〕56号) |
20 |
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日常监督检查 |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活动的监督检查 |
市、区县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现场检查 |
是 |
《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
21 |
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
在用计量器具是否检定或校准,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存在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实施计量作弊的行为 |
市、区县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现场检查、抽样检测 |
是 |
《计量法》《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
22 |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检查 |
机构管理是否满足JJF 1069《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的要求;是否超许可范围开展检定工作 |
市、区县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是 |
《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专业计量站管理办法》 |
23 |
法定计量单位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
新闻媒体、出版物等是否合法使用法定单位;市场交易领域标签是否合法标注法定计量单位 |
市、区县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现场检查 |
是 |
《计量法》《全面推行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意见》《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 |
24 |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监督检查 |
计量标准器具是否满足JJF 1033《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的要求;是否超许可范围开展量传工作 |
市、区县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现场抽查、书面检查 |
是 |
《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 |
25 |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监督检查 |
是否超出型式批准范围生产计量器具,是否具备与生产相适应条件,是否按规定保存试验样机,质量、计量管理制度是否落实 |
市、区县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现场检查抽样检测 |
是 |
《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 |
26 |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注册计量师计量监督检查 |
已取证人员的执业单位与注册单位是否一致,注册证是否有效;执业单位是否超范围和超资质开展工作,计量技术人员是否取得相应证书,是否存在超范围执业、挂证行为 |
市、区县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现场抽查、书面检查 |
否 |
《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规定》 |
27 |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监督检查 |
抽样检测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净含量误差是否在允许误差范围之内 |
市、区县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抽样检测 |
是 |
《计量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
28 |
对企业标准自我声明的检查 |
1.企业是否履行生产产品或者提供服务执行标准的自我声明公开义务。2.生产产品或者提供服务执行标准信息的时效性是否符合规定。3.生产产品或者提供服务执行标准的编号和名称是否规范。4.企业标准的技术要求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5.企业标准的功能指标和性能指标及对应的试验方法、检验方法或者评价方法是否符合规定。 |
市、区县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网络检查、书面检查 |
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重庆市标准化条例》 |
29 |
对商标一般违法行为的检查 |
1.必须使用注册商标而未使用的;2.使用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的;3.在商业活动中使用“驰名商标”字样的;4.商标被许可人未标明其名称和商品产地的;5.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6.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7.未履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管理义务的;8.未履行商标印制管理义务的;9.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10.其他违反商标管理秩序的。 |
市、区县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现场检查 |
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商标印制管理办法》《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注册管理办法》《商标审查审理指南》《商标一般违法行为判断标准》 |
30 |
对商标侵权违法行为的检查 |
是否有涉嫌商标侵权 |
市、区县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现场检查 |
是 |
《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商标侵权判断标准》 |
31 |
对涉嫌假冒专利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
是否有涉嫌假冒专利行为 |
市、区县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现场检查 |
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行政执法办法》 |
32 |
对涉嫌特殊标志侵权行为的检查 |
是否有特殊标志侵权行为 |
市、区县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现场检查 |
是 |
《特殊标志管理条例》 |
33 |
对涉及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检查 |
经营主体有无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 |
市、区县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现场检查 |
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 |
34 |
对涉嫌合同违法行为的检查 |
经营者与消费者订立合同,是否利用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减轻或者免除自身责任的规定;是否利用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的规定;是否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
区县 |
各行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现场检查,网络监测 |
是 |
《重庆市合同监督管理条例》《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