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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56369XY/2025-0004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03-10 [ 发布日期 ] 2025-03-10
[ 索引号 ] 11500000MB156369XY/2025-0004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03-10
[ 成文日期 ] 2025-03-10

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的公告

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的公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现就我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公示2024年度年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年度报告公示对象

凡于2024年12月31日之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应当自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http://cq.gsxt.gov.cn/)报送2024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2025年1月1日后设立登记的市场主体,自下一年起公示年度报告。

二、年度报告公示方法

(一)身份认证

首先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http://cq.gsxt.gov.cn/),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按钮,进入提示页面。首次登录的点击“企业联络员注册”进行注册;注册信息发生变化的,请点击“企业联络员变更”;忘记联络员登录信息的,请与属地镇(街)市场监管所联系,进行联络员失效后重新注册。

(二)登录公示

注册联络员后,即可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按钮,点击“登录”后进入下一页面,即可自行公示年度报告信息或其他自行公示信息填报(即时信息)。

(三)手机填报

关注“重庆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为您服务”-“企业年报”即可进行年报公示。

微信搜索小程序“山城有信”,点击“年报填写”即可进行年报公示。

三、年度报告内容

继续实施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海关、商务、外汇等部门“多报合一”。

(一)企业年度报告内容: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8.社保事项: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9.统计事项: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企业控股情况(分支机构不填报,私营企业年报中的“企业控股情况”固定为“私营企业”)、分支机构隶属母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仅分支机构填报);10.海关年报事项(海关管理企业包括在海关注册的报关单位、加工生产企业和有减免税设备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信息、经营补充信息、企业自律管理情况、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报告书;11.外商投资企业年报事项:基本信息、行政许可情况、投资者信息、实际控制人信息、经营情况、债权、债务情况、进口设备减免税信息、资产负债情况;12.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充装单位需填写相关许可证信息;13.填报特种设备使用情况;14.大型企业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情况。

(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内容: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2.资产状况信息;3.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4.联系方式等信息;5.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6.海关年报事项(海关管理的个体工商户填报):注册信息、经营补充信息、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报告书;7.填报特种设备使用情况。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内容: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2.分支机构信息;3资产状况信息;4.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5.联系方式、成员人数等信息;6.统计事项: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7.社保事项: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8.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公示的其他信息;9.海关年报事项(海关管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填报):注册信息、经营补充信息、企业自律管理情况、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报告书;10.填报特种设备使用情况。

四、注意事项

1.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其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逾期未年报的市场主体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状态),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受到限制或禁入,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将对逾期未年报的市场主体处以1万以下罚款。

2.市场主体发现申报的公示信息不准确的,应当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更正。更正前后内容同时公示。

五、咨询方式

可以通过属地镇(街)市场监管所进行电话咨询。

序号

单位

联系电话

序号

单位

联系电话

1

杨家坪街道

市场监管所

68672203

8

西彭镇

市场监管所

65805680

2

谢家湾街道

市场监管所

68651224

9

铜罐驿镇

市场监管所

68823711

3

石坪桥街道

市场监管所

68827808

10

陶家镇

市场监管所

68036056

4

黄桷坪街道

市场监管所

68881669

11

石桥铺街道

市场监管所

68178838

5

中梁山街道

市场监管所

61510981

12

二郎街道

市场监管所

68617043

6

九龙街道

市场监管所

68126185

13

渝州路街道

市场监管所

68798047

7

华岩镇

市场监管所

81391578

特此公告。

                

                 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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