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56369XY/2024-0024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12-04 | [ 发布日期 ] | 2024-12-04 |
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理听证告知书(重庆景安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重庆景安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经本局调查终结。现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理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理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你公司于2019年4月2日办理公司登记时,向我局提交虚假的房地产权证明等材料,并于2019年4月15日获取重庆景安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你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第十八条的规定,属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拟对你单位作如下行政处理:撤销重庆景安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公司登记。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在此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曾万付、谢 勇 联系电话:023-68827723
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