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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56369XY/2024-00214 [ 发文字号 ] 渝九市监处听告字〔2024〕48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10-29 [ 发布日期 ] 2024-10-29

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理听证告知书(重庆泰麓商务信息咨询中心(普通合伙))

重庆泰麓商务信息咨询中心(普通合伙)

你单位涉嫌提供虚假材料取得设立登记经本局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理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经查,你单位办理设立登记时,向我局提交了虚假材料,并于2009年12月2日取得营业执照。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属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设立登记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拟对你单位作如下处理:撤销重庆泰麓商务信息咨询中心(普通合伙)的设立登记。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自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顾晓鹏、廖伟    联系电话:023-68108163

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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