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56369XY/2021-0052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监管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1-04-09 | [ 发布日期 ] | 2021-0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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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监管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1-04-09 |
[ 成文日期 ] | 2021-04-09 |
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流通环节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切实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流通环节监管,确保疫苗产品质量,保证疫苗流向安全。根据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联合印发《加强新冠病毒疫苗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药监〔2020〕6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新冠病毒疫苗监管的极端重要性
新冠病毒疫苗是国家战略资源,是打赢疫情防控的终极武器。当前疫苗研发取得阶段性成果,部分疫苗III期临床试验进入冲刺阶段,重点人群疫苗紧急接种工作正稳步推进,公众对疫苗的需求日益强烈,因此新冠病毒疫苗生产流通、接种质量管理及流向管控尤为重要,习近平总书记就此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市委市政府对紧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作出了安排部署。全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增进“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认真学习领会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要清醒认识工作任务的特殊性和艰巨性,深刻认识做好新冠病毒疫苗质量管理和流向管控的重大政治意义和极端重要性,统筹协调力量切实做好流通监管,配合做好接种使用工作,以实际行动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国家经济和外交大局,共同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
二、切实加强配送、接种环节监管
(一)加强全过程追溯监管。
要监督疫苗全过程追溯系统建立完善情况,一要严格督促配疾控机构、接种点做好出库、入库、接种的扫码工作,并建立完善出入库记录、台账等,切实做到账物相符;二要督促指导相关方及时将追溯信息上传至国家疫苗追溯协同服务平台,实现疫苗最小包装单位可追溯、可核查,确保新冠病毒疫苗产品流向合法、清晰、可控,杜绝非法流向问题;三要强化追溯信息安全管理,督促企业落实信息安全责任。(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二)加强储存运输质量管理。
要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等要求,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疫苗储存、运输和接种中的质量监管,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监管计划,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明确专人、分片包干督促疾控机构、接种单位依职责履行质量管理责任,规范疫苗储存、运输管理,确保全过程温度符合要求。(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三)切实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要加大日常检查力度,积极调动一切因素,切实加强对新冠疫苗储存、运输、接种等环节特别是临时接种点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疫苗数量及流向管控、储运温湿度控制等方面的情况,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质量风险隐患的,要及时处置并报告区局(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三、做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
要按照《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应急接种工作实施方案》中拟定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置方案》的要求,督促企业按规定做好新冠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及时跟踪分析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信息。配合区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置、风险控制、信息报送等工作,协调区疾控机构建立信息交流与共享机制,切实保障公众使用安全(责任单位:药品一科、各市场监管所)。
四、严厉打击涉新冠病毒疫苗相关违法行为
要统筹执法力量,形成监管合力,结合日常监管实际,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受理处置举报投诉,组织查处涉新冠病毒疫苗案件。要做好商事登记和指导工作,预防登记事项出现误导性信息;依法依规开展涉新冠疫苗企业信用监督,及时查处价格、违法收费、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督促平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禁售名录和违禁词库,及时采取下架(删除、屏蔽)信息、终止平台服务等必要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组织开展广告监测,查处涉新冠疫苗违法广告;加强对企业和接种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保证疫苗质量安全和流通秩序,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责任单位:执法支队、广告、网监、价格、信用、注册、药品一科)
五、建立健全部门协作
要在区委区府领导下,严格按照《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应急接种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配合相关部门将紧急使用疫苗纳入已上市疫苗接种体系,统一采购、统一物流、统一调配,进一步落实质量管理主体责任,严格规范疫苗冷链运输、储存要求和信息化追溯要求,全面保障疫苗渠道的封闭性,杜绝流入非法渠道。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卫生健康、新闻、网信、海关等部门的协作配合,配合公安部门打击“黑市疫苗”和非法制售假劣疫苗行为,配合宣传部门做好舆情监测,强化舆情正面引导,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疫苗接种环节质量监管。完善信息通报制度,及时通报相关问题线索,联合开展查案工作,形成部门合力,通力协作做好新冠病毒疫苗监管(责任单位:宣教科、执法支队、药品一科、各市场监管所)。
六、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全面提高政治站位,敢于担当,主动积极作为。要认真研究,全面部署,落实责任。要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详实的工作方案。要充分发挥疫苗管理部门联席会议作用,加强与宣传、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合作,调动各方力量,协同高效完成工作任务。要严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梳理可能的风险隐患,严格管理制度,加强保密教育;任何
单位和个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发布新冠疫苗相关信息;重大情况及时向区局报告。
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