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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区级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总结的报告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完善公平竞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等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精神,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市监竞协发〔2023〕53号)和《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5部门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渝市监发〔2023〕67号)要求,我区认真组织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高位推动、狠抓落实,全面深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切实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现将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7月31日,我区接到清理通知后,我区高度重视,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廖英对清理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商务委按职责抓好落实,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效。8月15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5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下发到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有关单位等45家单位,明确清理范围、清理责任、时间安排,对照清理重点逐项研究分析每份相关政策措施,认真做好清理工作。
(二)召开会议,加强指导。8月28日,组织召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区级部门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召集人、副区长廖英对清理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安排,统筹推进调度,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清理工作。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区级部门联席办通过电话在线指导,及时跟踪了解清理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共性问题,有针对性帮助各单位解决公平审查工作中的政策和技术问题。
(三)认真细致,扎实清理。本次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2022年12月31日以前涉及市场主体活动的存量政策措施确定清理范围、清理重点、清理责任、清理步骤组织全面清理。全区相关部门、有关单位共清理总量1941份(其中:规范性文件29份,其他政策措施1912份)。经清理,我区暂未发现有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
二、存在问题
一是清理范围界限把握难。公平竞争审查专业性强,需要熟悉法律、经济、税务等专业的人员,本次清理政策措施,在是否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是否违反公平竞争等专业知识的把握方面存在不同的理解,出现不同人员对具体措施是否涉及市场主体活动存在分歧,一定程度上影响清理范围。
二是各单位工作进展不平衡。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区级部门联席办成员单位清理工作质量要好于其他单位。大部门单位对清理工作都高度重视,但仍有极少数单位对清理工作流于形式,存在应付现象。
三、下步打算
一是做好增量审查,提升审查质量。各单位要按照“谁制定、谁审查”的原则,把开展公平竞争自我审查作为硬性规定,形成工作自觉,相形成关文件和政策措施出台前的必经程序。不断提高公平竞争审查人员能力和素质,规范审查流程,落实审查责任,提高审查质量,逐步建立起一支业务素质好、工作效率高、相对稳定的公平竞争审查人才队伍。
二是实施第三方评估,强化督查考核。鼓励各单位在公平竞争审查过程中邀请专家学者、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专业机构共同参与,提升审查能力和水平,同时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区级部门联席办将适时组织对区政府及所属部门、各镇街开展第三方评估。选择重点部门、镇街和有关单位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督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开展落后的单位重点督查指导,确保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到实处。
三是持续开展宣传和培训。在政府网站和部门网站公布政策解读。增进全社会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培训,集中学习培训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相关的文件和法律法规,及时梳理审查工作中的难点和把握不准的问题。
附件: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措施清理情况统计表
附件
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措施清理情况统计表
序号 |
清理总量 |
文件名称及文号 (修订、废止) |
类别 |
清理意见 |
清理理由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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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1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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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类别”栏应选填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措施。
2.“清理意见”栏应填报修订、废止或因符合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例外规定继续保留。对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的,应列明具体条款内容及修订方案。
3.“清理理由”栏应填报具体属于四个方面清理重点的何种情形。因符合例外规定继续保留的,应详细说明例外规定的具体理由和实施期限。
4.“清理总计”栏填写共清理文件及政策措施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