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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局“三加强”抓好夏季旅游景区特种设备监管

日期:2024-07-29


为确保辖区夏季旅游景区特种设备运行安全,给游客提供安全舒适的度假环境,江津局认真部署,采取措施加强旅游景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一是加强培训提升安全责任意识。对辖区大型场(厂)内机动车辆使用单位、电梯使用单位负责人集中开展专题安全培训会,会上讲解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重庆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法规,并对使用管理单位和安全管理人员提出要求:一是要合规使用特种设备。从管理制度、培训教育、隐患排查等方面进行完善和落实,电梯、场(厂)内机动车辆必须办理注册登记,并进行定期检验;二是要加强管理。突出抓好设备维护保养、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应急和突发事件处理的能力和技巧的培训。三是酒店、避暑房小区等电梯使用单位要做好电梯每日电梯自行检查,确保报警装置正常运行并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96333平台应急救援电话真实有效,及时处理业主投诉,并引导业主安全文明乘梯。

二是加强旅游景区机动车辆巡查。加强对四面山、中山古镇等旅游景区的机动车辆运行检查,检查人员仔细查阅司机持证上岗情况、设备日常运行维护保养记录等档案管理情况。同时现场检查安全带、刹车制动系统等安全装置是否牢固有效以及行驶路线中存在陡坡、长坡、急弯、窄道等特殊路况时是否设置保护装置、警示标志和限速提示。要求景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观光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和作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同时提醒游客注意安全事项,遵守安全规则,服从管理人员指挥,防止发生意外,确保游客人身安全。共出动执法人员26人次,检查景区观光车辆35台次,发现问题5个,责令限期整改。

三是加强景区电梯安全监管。特监科带队四面山所、四屏所、柏林所对酒店、避暑房小区电梯进行安全检查,重店检查使用单位是否按要求张贴使用登记证、维保记录、安全注意事项与警示标志,是否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等内容。督促使用单位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做好电梯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并要求维保单位定期进行维保、完善维保记录内容,发生电梯安全事故时,维保单位要确保第一时间实施救援。共出动执法人员42人次,检查电梯55台,发现问题8个并责令限期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和风险,确保群众安心度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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