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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局坚持“四个加强”扎实开展 电动自行车产品安全隐患全链条专项整治行动

日期:2024-06-27

为切实维护江津区电动自行车行业市场秩序,促进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发展,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坚持“四个加强”,扎实有效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水平。

(一)加强统筹部署,压紧压实责任。迅速召开启动会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第一时间印发《江津区市场监管领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成立由分管领导任召集人的工作专班,明确相关科室、执法支队、各基层监管所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对摸排检查、执法查处、投诉举报、宣传引导、产品召回等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要求从电动自行车质量、认证、标准化、特种设备、网络交易、注册许可、执法办案等方面全方位发力,深入开展整治行动,确保专项整治落地见效。

(二)加强摸排深度,摸清底数情况。一是全面摸排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主体。迅速调集基层监管人员,集中力量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摸排检查,收集相关主体基本信息、经营产品情况,并建立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监管台账,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截至目前,共摸排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63家,辖区内无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二是全面清查即时配送平台。针对在重庆开展业务的美团、饿了么、抖音、京东到家、达达、点我达、闪送、顺丰同城配送、快达、畅送等外地即时配送平台,对其平台配送商开展了全面清查,发现江津区外即时配送平台企业的配送合作商2家,无骑手使用电动自行车;目前无注册在江津的即时配送平台企业。

(三)加强监管执法,高压打击违法。以产品合格证、3C认证标志及证书、蓄电池防篡改等为重点检查内容,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资格、经营范围以及生产销售情况、是否进行非法改装、是否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等进行了深入检查,督促相关销售单位建立风险管控清单,开展质量安全自查自纠,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有效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09人次,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72家次,指导健全质量管理制度销售单位32家,发现并整改质量安全隐患13条;配合开展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市级监督抽查3批次,检验结果均为合格;立案查处违法行为7起。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会同公安交巡警支队,组织召开了全区二三轮摩托车(含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暨非法加装伞具整治动员会,加强了从生产销售端到道路交通端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宣贯,督促所有销售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制作电动自行车宣传视频5个,发放宣传手册2000余份,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规定,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选购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同时,加强与消防、经信等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强化信息共建、共享,形成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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