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局“四突出”抓好电梯安全监管
为保障群众电梯使用安全,消除电梯安全隐患,江津局积极部署采取措施加强电梯安全监管。
一是突出重点场所。靶向商场、酒店、交通枢纽等节假日期间人员密集场所电梯使用单位,重点检查人员重点查看安全管理人员证件、电梯使用相关制度、电梯年检情况证明等材料,要求电梯使用单位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实际需要配齐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制订电梯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等。共检查电梯使用单位81家,发现一般隐患10条,已整改9条,下达《特种设备监察指令书》10份,移交电梯案件线索2条,立案1件。
二是突出安全宣传。充分利用微信群、QQ群等做好线上宣传提醒工作,同时结合日常检查,及时向使用单位发放《重庆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等宣传材料。积极开展“电梯安全进社区”等活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普及安全乘坐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常识,讲解遇到电梯故障时的应对处理方法。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组织重点场所电梯使用单位集中约谈1次,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
三是突出应急管理。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对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和监控,认真做好隐患排查等电梯安全运行措施。一方面加强应急演练,要求电梯数量在20台以上的使用单位每年必须开展一次电梯事故应急演练,并安排群众观摩。通过演练明确人员职责分工、锻炼应急救援队伍、提高群众安全乘梯和自救互救的能力。另一方面严格执行24小时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若发生电梯困人事故或紧急情况,立刻逐级上报并启动预案,确保突发事件快速解决、有效处置。
四是突出投诉反馈。进一步拓宽群众举报渠道,畅通电梯安全投诉举报热线,坚持有报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要求接到投诉后2小时内调查核实情况,并及时反馈投诉人检查情况、电梯故障原因、整改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和舆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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