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政策解读

关于《江津区个体工商户分类培育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4-06-27

一、制定背景

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就业“蓄水池”、社会稳定器、共同富裕生力军的重要作用。针对个体工商户数量巨大、点多面广、利益诉求多元化、发展水平差异化的特点,《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根据个体工商户的行业类型、经营规模、经营特点等,对个体工商户实施分型分类培育和精准帮扶”。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决策部署,市场监管总局等十五部门于2024年1月30日印发《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注发〔2024〕1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部署在全国全面推进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工作,促进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

为贯彻落实总局《指导意见》,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聚焦个体工商户全生命周期特点和突出诉求,有效推进我区个体工商户分类培育工作,江津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等部门、单位共同研究个体工商户分类培育工作具体措施,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江津区个体工商户分类培育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主要依据

(一)《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注发〔2024〕10号)

(二)《关于全面推进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的通知》

三、个体工商户分类培育的必要性

个体工商户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个体工商户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积极帮助个体工商户解决租金、税费、社保、融资等方面的难题,提供更直接更有效的政策帮扶。2024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对个体工商户分类帮扶支持,进一步指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有效路径。2024年4月,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2024年度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将《重庆市分型分类精准帮扶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纳入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一步明确个体工商户分类培育的重要性。

开展全区个体工商户分类培育既是增强个体工商户荣誉感、认同感的需要,也是差异化、精准化培育的需要,对更好发挥个体工商户在繁荣经济、增加就业、推动创新创业、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

四、关于“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选拔认定

个体工商户分类培育是对已纳入“成长型”和“发展型”且特色鲜明、诚信经营好、发展潜力大的个体工商户选拔认定为“名特优新”四类,建立数据库、进行重点培育的措施。

(一)分类标准。个体工商户分类标准是参照总局《指导意见》文件要求,结合我区个体工商户的实际情况,对“名特优新”四类个体工商户的分类标准进行了明确和界定,既包含基础标准,也包含细化标准,为后期选拔认定提供依据。

(二)选拔认定流程。个体工商户分类原则上在每年个体工商户集中分型判定结束后进行。为确保选拔公开公平公正,采取“六步评审法”开展选拔认定,具体步骤分为:提出申请、初步审查、集中评审、征求意见、异议复核、作出认定。最终认定的“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将进行公示同时授予标识牌,并向社会公众展示。

(三)认定有效期。“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认定有效期为3年,以认定次年11日起算。有效期内,“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7月底前完成信息报告。在分类有效期的最后一年,由认定部门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整体发展情况进行评估。符合条件的,有效期延长3年。

五、关于“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培育帮扶措施

《实施方案》从普惠性政策支持和分类重点培育两方面归集“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可享受的20条政策措施,涉及覆盖个体工商户全生命周期的就业创业、社会保险、教育培训、金融财税、法律维权、党建辅导等帮扶举措,持续提升全区个体工商户发展总体水平。

(一)普惠性政策措施。按照“稳存量、增能量、提质量”的目标,着眼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注重质量和效益,从个体工商户普遍需求提炼归集适用于“名特优新”四种类型的政策措施。具体包括:优化准入环境、疏通融资保险渠道、拓展营销推广路径、强化税务服务、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强化信用协同应用、深化党建引领、强化权益保障等。

(二)差异化政策措施。以分类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聚焦个体工商户全生命周期发展特点和突出诉求,分类型、分行业加强政策精准供给和梯次帮扶培育,不断提升个体工商户的稳定经营能力,提高总体生存周期、活跃度和发展质量的政策措施。其中,“知名类”个体工商户培育措施旨在拓宽知名度,通过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应用、加大宣传推介力度等,推动品牌影响力打造,提升群众喜爱程度;“特色类”个体工商户培育措施旨在搭建特色聚集平台,通过引导集群式发展、丰富产销对接资源等,延续特色经营理念,塑造独特性和代表性;“优质类”个体工商户培育措施旨在加强历史传承和文化积淀,通过促进“老字号”资源利用、支持老店传承延续、推动工匠技艺传承、扩大质量技术帮扶效能等,提升个体工商户的美誉度,增强老店荣誉感;“新兴类”个体工商户培育措施旨在培育个体工商户创新思维和能力,通过鼓励自主创新、优化电商公共服务、电商赋能产品品牌等,增强新经济业态活跃度。

政策原文:

江津市监〔2024〕82号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5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类培育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