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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31621X/2025-0042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08-25 [ 发布日期 ] 2025-08-25
[ 索引号 ] 11500000MB1631621X/2025-0042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08-25
[ 成文日期 ] 2025-08-25

江津市监函〔2025〕31号关于区政协十七届五次会议第164号提案的复函

宾光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管理校园周边三无食品的建议》(第164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利用新闻媒体平台,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普及食品安全相关知识。二是开展食品安“进校园”活动向广大师生宣传讲解与食品有关的法律法规、卫生知识、消费常识、消费维权等内容,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消费维权能力,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区教委督促各中小学、幼儿园加大密切家校沟通协作,教育引导学生增强食品卫生安全意识,不购“三无食品”、垃圾食品不到校外流动餐饮摊购卖食品形成食品安全人人讲,食品安全人人防的良好氛围。三是组织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培训,重点培训《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内容提升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截至目前,我局共发布消费警示1条,开展宣传科普1次,组织从业人员培训近300人次。

(二)强化日常监管,加强隐患排查。一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增加校园周边巡查频次,加大执法力度,坚决取缔无证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销售标签标识不规范、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等违法行为,督促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开展全面自查,严格落实索票索证和进货查验制度,切实规范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力促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食品安全。二是常态监管对校园周边食品销售店、餐饮店、食品摊贩进行全覆盖检查坚持排查风险隐患同时加强学校周边餐饮摊贩的监管三是严格风险分级。将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者直接评定为D级风险,结合日常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对食品销售责任主体实施重点监督检查,建立风险隐患台账,责令限期整改销号,规范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经营行为。截至目前,我局共检查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主体208家次,排查整改安全隐患20余条。

(三)强化专项整治,保障食品安全。一是持续开展春秋两季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检查,进一步规范校园周边食品单位经营行为二是结合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开展全覆盖排查,重点检查食品经营单位资质是否齐全、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义务、标签标识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等三是加大对校园供货商检查力度,结合前期校园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工作要求,对校园食品供货商食品质量安全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共检查校园食材供货商344家次,发现并整改风险隐患47条。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以本次提案办理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夯实工作责任,加大巡查检查频次,强化宣传教育,增强行业自律意识,实现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无缝衔接,切实保障全区师“舌尖上”的安全

此答复函已经付吉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政协提案委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514

(联系人:程钟汉,联系电话:47560289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承诺落实时间

责任单位

1

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

2025.9.30

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组织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宣传培训

2025.9.30

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开展春秋两季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检查

2025.9.30

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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