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31621X/2025-0042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8-25 | [ 发布日期 ] | 2025-08-25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31621X/2025-0042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8-25 |
[ 成文日期 ] | 2025-08-25 |
江津市监函〔2025〕30号关于区政协十七届五次会议第169号提案的复函
王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社区内不法商贩向老年人推销保健品的行为的建议》(第169号)收悉。经与区公安局共同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一是结合“3·15”活动,联合区公安局、区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在双福时代广场开展普法宣传,播放《会销》《特殊食品经营》等警示教育片,发放《防范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十大骗术揭示》等宣传手册,为老年人讲解保健食品知识,帮助老年人正确认识保健食品用途与功效,提升老年人的防范意识和能力。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将普法宣传融入执法过程,通过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整治等执法检查,向特殊食品经营者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督促规范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守法经营意识。今年以来,我局开展宣传科普2次,发放宣传手册100余份,开展人员宣传近1000人次。
(二)强化监管,规范经营。一是年初对特殊食品经营主体进行风险分级调整,确保风险分级全覆盖,并按照分级分类要求开展风险管理和日常监督检查。二是以超市、药店、母婴店等特殊食品经营者为重点对象,盯紧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假日,重点对特殊食品经营许可、专区专柜经营、消费提示和广告宣传等方面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消除特殊食品安全隐患。今年以来,我局立案查处特殊食品案件2起。
(三)加强协同,形成合力。一是联合公安部门对“健康科技公司”“健康管理中心”等重点场所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伪劣食品、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配合区公安局经侦支队检查重庆某科技公司,有效遏制保健食品欺诈违法势头。二是联合民政部门对社区、养老机构、市集等重点场所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引导老年人科学认识保健食品、理性消费保健食品。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以本次提案办理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保健食品日常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厉查处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加强与公安、民政等部门协同合作,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整合执法资源,提高整治成效。
此答复函已经付吉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政协提案委。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4日
(联系人:程钟汉,联系电话:47560289)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
承诺落实时间 |
责任单位 |
1 |
加强重点场所监督检查 |
2025.9.30 |
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 |
组织常态化联合执法行动 |
2025.9.30 |
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3 |
开展多形式的宣传科普工作 |
2025.9.30 |
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