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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31621X/2025-0042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08-25 [ 发布日期 ] 2025-08-25
[ 索引号 ] 11500000MB1631621X/2025-0042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08-25
[ 成文日期 ] 2025-08-25

江津市监函〔2025〕9号关于区政协十七届五次会议第095号提案的复函

教育界别委员活动小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托管公司管理的建议(提案)》(第095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与区教委、区公安局等部门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为规范校外托管机构管理,促进校外托管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学生权益,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江津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教委、区公安局,对区校外托管机构突出问题开展全面清理工作。

(一)深化联动机制,推进协同部署。2025121日,江津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区教委、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建成区街道及白沙镇、珞璜镇相关负责人召开校外托管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会。会上各单位就江津区市场监管局拟稿《关于开展校外托管机构专项治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进行讨论发言。会后,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区教委、区公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校外托管机构治理工作的通知》(江津市监〔20256号)文件。

    (二)构建多维宣导,强化家校共治。区教委依托“线上+线下”立体化宣传网络、通过官方微信号发布《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和选择校外托管机构的安全提醒》,同步联动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现场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联合学校召开家长会,引导家长签署安全承诺书,并通过家长委员会动态收集托管服务问题线索。

(三)聚焦精准摸排,深化清理整治。截止321日,各市场监管所(分局)会同学区管理中心、派出所及镇街相关部门,对辖区校外托管机构全面开展清理排查,建立完善辖区校外托管机构台账。重点检查经营主体存在的食品卫生不符合要求,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家政服务”“家庭教育指导”“众筹私教”“托管”名义开展隐形变异学科培训或非学科培训”等违法违规问题。全区检查校外托管机构140家,其中立案2户,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19户,责改5户,注销2户,吊销1户,未发现问题98户。发现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问题15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5件,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四)压实闭环监管,强化长效督查。326日,由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区教委共同组成联合查组,采取“双随机”模式对校外托管机构开展查,共计抽查5户,其中发现“现场堆放涉及学科培训的资料,现场未发现有学生参与培训”“现场涉嫌一对一培训”“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等问题2户,针对问题对托管机构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整改期满后开展“回头看”复核。以“一次抽查、多维联动、全程留痕”机制推动隐患清零,强化“抽查-整改-警示-惩戒”闭环效能,倒逼行业规范运营。

二、存在的问题

前期,相关职能部门在规范校外托管机构经营行为,推动行业发展方面作出了一些努力,但正如你们所说,也还存在一定问题,亟需予以关注、积极汇报,争取得到解决。

一是行业准入门槛低。“证照分离”改革后,校外托管机构从事的“托管服务”“课后看护服务”等一般经营事项,无需取得相关许可,只需办理营业执照即可经营。如需要设置准入门槛,需在国家层面解决,对经营主体来讲“法无禁止即可为”。二是风险隐患处置难。目前,在国家层面及我暂未出台事中事后对校外托管机构“学生接送、教育教学管理、场地设施安全、预付资金监管”等方面的规定,相关部门监管于法无据,“法无授权不可为”三是部门职责未明确。目前,在国家和市级面,校外托管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职责不明确,存在权责不清、各自为阵、统筹监管乏力,影响综合协同监管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你们针对校外托管机构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有效的建议,我们将深入研究并充分吸纳,进一步履职尽责、综合施策、推动落地,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筑起坚实屏障。

(一)从预防上发力。教育行政部门积极督促中小学校对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组织防火、防震等应急演练;禁止在职教职员工开办校外托管机构或在其中兼职;教育引导学生和家长拒绝到未经合法登记的校外托管机构。同时,进一步加强校内课后延时服务时间和内容的合理安排,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从监管上发力。相关职能部门将校外托管机构作为监管重点,加大排查、严管理、排除风险、堵塞漏洞。教育行政部门对校外托管机构是否开展学科类、非学科类培训进行日常监管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做好营利性校外托管机构的注册登记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强化对食品安全、广告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取得办学许可擅自从事学科类、非学科类培训行为。公安部门督促指导校外托管机构完善消防安全设施,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培训,指导其开展防火工作。   

(三)从联动上发力。建立健全教育、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对校外托管机构的协同监管机制,建立信息共享、风险研判、多元监管、综合执法等制度,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联合查办有关案件,共同进行宣传教育,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校外托管机构行业协会作用,强化自我管理、自我规范,鼓励构建信用评价指标,对校外托管机构进行分类管理,全力维护校外托管机构市场秩序。

答复函已经付吉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政协提案委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415

(联系人:石莉联系电话:15123439057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承诺落实时间

责任单位

1

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区教委、区公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校外托管机构治理工作的通知》(江津市监〔20256号)文件

已落实

江津区市场监管局

2

区教委依托“线上+线下”开展立体化宣传

已落实

区教委

3

各市场监管所(分局)会同学区管理中心、派出所及镇街相关部门,对辖区校外托管机构全面开展清理排查,建立完善辖区校外托管机构台账。

已落实

江津区市场监管局

4

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区教委共同组成联合督查组,采取“双随机”模式对校外托管机构开展督查。

已落实

江津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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