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31621X/2025-0041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8-25 | [ 发布日期 ] | 2025-0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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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8-25 |
[ 成文日期 ] | 2025-08-25 |
江津市监函〔2025〕25号关于区第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第30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谭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香精类添加剂安全管理的建议》(第306号)已收悉,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和建议。经我局认真研究办理,您提出的“完善标准体系事项、加强监管力度事项、规范标识管理”等建议全部采纳,并在工作中推进实施。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法规标准体系事项
采纳(解决)情况:
一是部门高度重视,加紧完善法规标准体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通用标准、产品标准、生产经营规范标准、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4大类别的标准组成。各类标准有机衔接、相辅相成,从不同角度管控食品安全风险,共同组成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截至2024年10月,国家共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610项,其中现行有效标准1420项。包括通用标准15项、食品原料及产品和营养与特殊膳食用食品标准82项、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质量规格标准718项、食品相关产品标准18项、生产经营规范标准36项、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551项。现有食用香料香精标准83个(由SAC/TC257/SC和SAC/TC11/SCI归口),其中,方法标准39个,产品国家标准24个,行业标准20个。另外,2024年2月8日发布了新修订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24),2025年3月发布了新修订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25)和《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二是区级部门全力推动,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规范。江津辖区食品生产企业中,生产许可类别含有“食品用香精”企业现有6家,分别位于白沙镇和德感镇;在生产产品中使用“食品用香精”包括饮料、饼干、糕点、冷冻食品、糖果、调味料、乳制品、罐头、酒等众多食品类别生产企业。行业自律是食用香料管理的基础,食用香料香精行业所属的技术委员会分别是: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香料香精分技术委员会(SAC/TC257/SCI)和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食品香料分委员会(SAC/TC11/SC)。目前,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按部门职能和职责,积极参与市级层面组织标准化调研制定工作,加大支持和引导行业组织或企业制定相关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规范力度,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规范。
二、关于加强监管力度事项
采纳(解决)情况:
食用香精(Food flavour,全称:食品用香精)是一种能够赋予食品香味的混合物。食用香精种类有天然香精、等同天然香精、人工合成香精、微生物方法制备的香精、反应型香精。包括水果类水质和油质、奶类、家禽类、肉类、蔬菜类、坚果类、蜜饯类、乳化类以及酒类等各种香精,分别适用于饮料、饼干、糕点、冷冻食品、糖果、调味料、乳制品、罐头、酒等食品中;食用香精的剂型有液体、粉末、微胶囊、浆状等。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包括多个环节,主要分为原辅料采集、生产加工和销售流通三个阶段,按原料特性或产品类型,一般有原辅料购进、初加工、原料配比与预处理、主要加工、细致加工、成型包装、出厂检验、储存、运输、销售等一系列工艺和流程。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将监管工作融入食品生产加工的每个环节中,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管控,确保产品质量得到保障。一是严格生产许可准入。严格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及相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等要求,围绕生产场所、设备设施、设备布局及工艺流程、人员管理、管理制度以及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等方面开展现场核查,核查不通过坚决不予生产许可。二是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品类和突出问题,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全环节,2024年度完成全区各级食品抽检计划6998批次,合格率96.25%;2025年已制定计划抽检5500批次,目前已完成1531批次,当前合格率为96.78%。2024年以来,江津区市场监管局立案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共637件。三是稳步推进数字平台建设。目前,全市“渝食安”全链条智管综合场景应用已横向关联30个部门并实现三级贯通。江津辖区现有食品生产企业385家,入驻重庆“阳光工厂”平台327家,已建成具有实时监控点位画面辨识查看功能的“阳光工厂”118家,接入重庆物联网AEP平台,具有温湿度监控信号实时查看功能的生产企业 21家。四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制定2025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纳入年度检查计划941户,其中:生产企业458户,小作坊446户,相关产品37户。一季度已按序时进度完成计划检查任务331户,完成率48%,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3份,已完成整改数6次。组织全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参加食品安全监督抽考,2024年生产环节覆盖率达100%、合格率达100%。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规定。
三、关于规范标识管理事项
采纳(解决)情况:
一是持续营造社会良好氛围。2024年以来,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在官方网站、食品生产经营微信工作交流群,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0·14世界标准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在“6·7世界食品安全日”联动10余个区级有关部门启动全区食品安全宣传周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相关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提升群众对“预包装食品标签”的认识,形成普法宣传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广泛开展《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宣传解读。2024年以来组织全区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参加重庆市局“微讲堂”专题培训11期,组织全区食品生产企业集中培训2期,分别与区疾控中心、重庆市食品检测一分院联合组织“预包装食品标签”专题培训2期,进一步丰富食品生产者的食品安全知识,夯实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主动靠前指导服务。积极开展“助企纾困”行动,向市局申请委派技术专家上门服务,指导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生产流程、改进生产工艺。2024年,市市场监管局共派出技术专家32人次,对26家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指导帮扶,针对性解决实际问题,助力企业提质增效。
下一步,江津区相关职能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协同配合,充分发挥职能职责优势,打好组合拳,创新监管方式,助力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江津区相关职能部门将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知识产权宣传周”“6·7世界食品安全日”“6·9世界认可日”“5·20世界计量日”“10·14世界标准日”等重要节点,通过“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载体,组织公益活动、通过新媒体宣传,提高公众对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的知晓率,引导大众通过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信息判断和正确选择适合个体差异的食品产品。二是进一步积极参与和协助市级层面组织开展的涉及江津区内标准化立项、调研、起草、意见征求、初审会等待阶段的工作,加大支持和引导行业组织或企业制定相关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规范力度。三是强化多部门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和推广合力,共同维护“食品用香精”产品市场秩序,共筑食品安全防线,积极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提升行业自律水平,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合理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控能力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此答复函已经付吉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3日
(联系人:周卫东,联系电话:47560778)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
承诺落实时间 |
责任单位 |
1 |
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 |
2025年12月 |
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 |
2 |
强化多部门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和推广合力,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共筑食品安全防线。 |
2025年12月 |
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