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31621X/2025-0041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8-25 | [ 发布日期 ] | 2025-08-25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31621X/2025-0041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8-25 |
[ 成文日期 ] | 2025-08-25 |
江津市监函〔2025〕23号关于区第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第34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邓红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学校周边小商品商店管理的建议》(第343号)收悉。经与区教委、区公安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城市管理局、共同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宣传教育。由区教委牵头,组织各校园加大对学生黄、赌、毒及暴恐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未成年学生的防范意识及法治素养。每学期,邀请校园法治副校长进校开展至少2次的法治专题讲座,有条件的学校邀请专家开展有针对性的专业讲座,学校干部、教师通过国旗下的讲话、家长会等方式,对家长及学生宣传拒购对孩子身体健康不利的涉黄、涉暴、涉恐商品及三无食品。
二、加强摸底排查。对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小商品经营主体开展动态摸底,建立经营主体监管台账,掌握经营商店数量、商品种类,加强过程性监管。重点检查面向未成年人销售的食品、文具、玩具、出版物等。同时,在日常监管中加强对经营主体的普法宣传和政策引导,增加检查频次和力度,引导合法合规经营,预防经营主体售卖影响未成年人学生的小商品。
三、提升部门协作能力。每学期,区教委牵头,联合区“扫黄打非”办、区未联办、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江津区市场监管局、江津区烟草专卖局等10部门开展江津区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联合检查,重点加大对校园周边文化经营场所清查力度,集中清理夹杂“黄暴毒”、宣扬邪教迷信等有害内容的儿童出版物。
此答复函已经付吉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3日
(联系人:廖丹妮,联系电话:18883219876)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
承诺落实时间 |
责任单位 |
1 |
加大对学生黄、赌、毒及暴恐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每学期邀请校园法治副校长进校开展至少2次的法治专题讲座。 |
2025年12月 |
区教委 |
2 |
对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小商品经营主体开展动态摸底,建立经营主体监管台账,掌握经营商店数量、商品种类,加强过程性监管。 |
2025年12月 |
江津区市场监管局 |
3 |
开展2025年冬季江津区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联合检查。 |
2025年12月 |
区教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