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31621X/2025-00415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8-25 | [ 发布日期 ] | 2025-08-25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31621X/2025-00415 |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5-08-25 |
| [ 成文日期 ] | 2025-08-25 |
江津市监函〔2025〕21号关于区第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第39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王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上门按摩等服务业监管的建议》(第394号)收悉。经与区商务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公安局协办单位共同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摸清底数,夯实规范基础
经重庆市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数据查询,辖区经营主体登记经营范围含按摩保健服务的有384户,暂无登记在我区经营上门按摩服务的互联网平台。建立《江津区物业服务企业承接广告业务基础信息台账》1册,重点登记住宅内电梯广告、小区广告点位等44个,经营上门按摩服务广告发布的广告经营主体1户,为整治提供基础信息。
二、各司其职,促进健康发展
因上门按摩服务经营主体多为生活美容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根据《居民生活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商服贸发〔2016〕488号),居民生活服务业主要包括餐饮、住宿、家政、洗染、沐浴、美容美发、家电维修、人像摄影等行业,故区商务委为行业主管部门,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对该行业进行规范。区商务委积极组织按摩保健从业者参加各级技能竞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素养,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我局联合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对大型户外广告牌、住宅小区内电梯广告等开展监督检查,规范广告发布行为,累计广告经营主体40户,检查上门按摩服务广告15条,检查物业服务企业16户,检查中,广告经营主体自主拆除小区住宅内的上门按摩电梯广告70个,餐饮服务、文娱场所经营主体切实履行公共场所的管理责任,自主清理店堂内外张贴不规范上门按摩服务广告60个。区公安局持续加强对上门按摩中涉黄、涉诈违法行为的监管,我局联合区城市管理局强化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涉黄、涉诈违法线索的移送,维护按摩保健服务市场消费环境。
三、强化宣教,提高合规意识
通过多种形式向经营主体和消费者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经营主体守法意识,同时,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导向,提高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倒逼市场主体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我局向按摩保健服务经营主体发放《上门按摩服务广告合规提示》200余份、《江津区广告合规指引》100余册,分片区对辖区广告经营相关主体开展集中法规培训4次,累计参训人数达200余人,同时,充分发挥12315平台作用,强化上门按摩服务涉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办理工作,通过消费维权投诉中心的运转,力争将处置做到“接得准、转得快、跟得紧、办得稳”;区公安局广泛宣传打击涉黄涉诈小卡片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群众识别能力,充分利用“断黄卡”微信小程序,发动群众参与投诉举报。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辖区实际,持续规范按摩保健服务行业经营秩序,一是持续做好监督检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维护广告市场秩序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专项行动,对保健服务,特别是上门按摩服务广告进行重点监测,严厉打击涉及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序良俗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导向问题广告。二是持续做好法规宣传,以《广告法》实施十周年为契机,通过集中培训、发放资料等形式对广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提高合规意识。三是持续强化部门协同,按摩保健服务行业监管涉及多部门,我局将通过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方式做好协同,形成齐抓共管的有力格局。
此答复函已经付吉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2日
(联系人:张宇,联系电话:18323849686)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
序号 |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
承诺落实时间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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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辖区提供按摩保健服务经营主体开展广告合规助企 |
全年推进 |
江津区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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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对辖区上门按摩广告中发现的涉黄、涉炸问题向区公安局移送 |
全年推进 |
江津区市场监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