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31621X/2024-0045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9-02 | [ 发布日期 ] | 2024-09-02 |
江津市监函〔2024〕27号关于区政协十七届三次会议第113号提案的复函
林晨晶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直播平台制造教育焦虑乱象的建议的提案》(第113号)收悉。经与区教委共同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区直播活动多数在抖音、快手、小红书、腾讯等平台开展,但上述直播平台经营主体所在地均非江津辖区,按照属地原则,我局对以上抖音、快手等直播平台无管辖权限,经排查,我区也暂无直播平台,但存在MCN机构和直播主播。我局立足本职、协同区教委等部门切实规范辖区直播活动、树立正确社会导向,采取强化监管执法、强化宣传引导等举措,着力治理直播制造教育焦虑乱象,营造良好的教育升学氛围。
一、常态开展网络市场整治
为持续优化网络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守牢安全底线,提振网络经营、网络消费的信心和预期,我局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2024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江津市监〔2024〕75号),持续开展为期6个月的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网红主播冒用身份名义、利用灾难事件、热点敏感案件等进行引流冲量、造谣炒作、卖惨营销,依法处置有悖公序良俗的无底线营销行为,目前,该项整治正在持续进行中。2023年,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删除违法商品信息87条;责令整改网站41个次,已责令停止平台服务的网店34个次,查处网络虚假违法广告案件17件,网络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处罚金额11.7万元,查处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件5件,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件处罚金额3.5万元,切实压实压牢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属地监管责任,努力规范网络直播行为。
二、积极探索直播监管制度
近来年,我区直播新业态也呈向上发展态势,传统电商园区也拓展直播营销功能,入驻MCN机构、培育直播主播等,我局积极探索,强化和区网信办、区文旅委、区公安局等部门的协助,通过走访调研、搜集建议等形式,建立从市场准入、主播营销、消费维权等系列的全链条监管机制,规范辖区直播经营活动,督促直播相关主体落实主体责任,提升责任意识等,努力构建规范直播营销活动的长效协同机制。区教委持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双减”工作重要决策部署,联合区级相关部门开展线上巡查,集中治理蹭炒教育热点、编造虚假信息、渲染升学焦虑等恶意炒作行为。相关部门畅通投诉举报通道,对自媒体、直播活动、主播等主体的投诉举报进行重点处置,提高处置时效性和实效性,持续保持高压整治态势。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对辖区MCN机构和粉丝量较大、关注度较高的直播主播进行行政指导,要求其开展直播活动时要严格遵守直播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存在蹭炒教育热点、编造虚假信息、渲染升学焦虑等恶意炒作行为,也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提供正面、积极的直播内容。二是区教委通过家长会、专题报告会等形式对教育升学等进行科学合理的引导和详细政策解读介绍,避免学生、家长受到不良信息的影响,甚至陷入升学诈骗陷阱。三是我局通过集中培训或入户指导,指导辖区商业广告相关经营主体建立完善管理制度,依法设计、制作和发布教育培训广告。
此答复函已经付吉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政协提案委。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6日
(联系人:张宇,联系电话:023-47560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