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31621X/2024-0045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9-02 | [ 发布日期 ] | 2024-09-02 |
江津市监函〔2024〕21号关于区政协十七届三次会议第291号提案的复函
姜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区小夜市食品安全问题的建议》(第291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提案真实客观地反映了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和建议,对我们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推动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我局高度重视,将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各项任务为主线,着力构建科学、统一、高效、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坚决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随着夜间经济的不断发展,特别是夜市食品的繁荣丰富,吸引了很多食客,受到很多人欢迎。但由于夜市食品摊贩流动性大,设施设备简陋,从业人员素质不高,食品加工烹饪过程不规范,暴露出一些食品安全问题。我局十分关注夜市食品安全,聚焦夜市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薄弱环节不断加强监管力度。
(一)强化食品摊贩登记备案制度。针对夜市食品小摊贩管理,主要依据《重庆市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办法》规定进行管理。区城管局负责食品摊贩占道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符合条件的食品摊贩发放占道经营许可,我局再根据占道经营许可督促夜市内各类食品经营者向所在地市场监管所办理登记备案,对辖区内夜市一些卫生条件较好,经营设施完备的从事现场制售的流动食品摊贩,在其摊位明显位置悬挂食品摊贩登记备案卡,记录经营者的身份证件、健康证件、经营地址、经营时段、经营项目(品种)、联系方式、举报电话、食品来源等监管信息,实行备案登记管理;对卫生条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摊贩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对拒绝整改的食品摊贩依法予以取缔,保障广大消费者安全放心消费。
(二)加强宣传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不断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教,通过组织形式多样的学习和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广大群众科学消费、健康生活,提高辨别食品好坏、优劣的能力。积极组织“食品安全宣传周”以及“食品安全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等,为广大群众讲解食品安全知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重视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利用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等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自我保护能力。同时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餐饮食品安全日常宣传培训和创文工作,加大夜市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力度。组织食品经营者学习《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食品安全相关制度等食品安全知识,督促食品经营者和夜市开办方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不断提升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知识水平。今年已开展宣传培训2次,宣传培训人员500余人次。
(三)加强排查整改,严控食品安全风险。我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夜市食品安全监管的通知》,明确了工作目标,要求聚焦夜市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压紧压实主体和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夜市食品安全。针对食品摊贩流动性大、从业人员不稳定、经营者法律意识淡漠等特点,一是联合区城管局开展夜间不定期巡查,并在重要节点加大巡查力度,现场对食品经营者不规范行为进行当场整改或责令改正。二是重点抓住夜市管理方进行督促提醒,要求其积极履行开办方主管责任,定期对夜市食品摊贩开展检查,对其环境卫生、环保要求、人员状况等开展全面排查,坚决杜绝不符合要求的食品摊贩开展经营活动。三是有针对性的开展检查,将人流量多的夜市和销量大的摊位作为检查重点。重点检查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责任和义务、是否超范围经营、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要求、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加工制作过程是否规范、餐饮具是否严格清洁消毒等。时刻保持高压态势,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风险问题,严格依法处置,控制风险,加大对夜市市场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今年共检查夜市食品生产经营者和食品摊贩94家次,发现整改食品安全隐患11条。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食品摊贩作为夜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缓解了部分食品经营者经济压力,解决了部分从业人员就业问题。其食品安全问题也备受老百姓关注。我局一直将食品安全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夜市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也是纳入我局整体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当中。我局将积极和区城市管理局等职能部门紧密合作,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确保全区夜市食品安全。一是加强事前指导。在落实指定场地和规定时段经营场所的基础上,对拟入驻的夜市食品经营者提供业务咨询指导;并加强食品经营登记、许可、备案管理前现场指导,确保夜市食品经营者场所布局合理、环境整洁、设备完善、规范经营。二是做好日常监管。重点检查食品采购加工、经营环境、经营设施是否符合规定,督促夜市食品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保障夜市食品安全。三是突出消费维权。保持消费维权渠道畅通,依托12315等维权平台,及时受理、解决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咨询。四是注重部门协作。加强与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城市管理局等部门沟通协作,建立联合执法检查和信息共享机制,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监管,促进夜市食品经营业健康发展。
此复函已经付吉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3日
(联系人:古家忠,联系电话:47519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