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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31621X/2022-0027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2-08-09 [ 发布日期 ] 2022-08-09
[ 索引号 ] 11500000MB1631621X/2022-0027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2-08-09
[ 成文日期 ] 2022-08-09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3号建议的复函

刁丽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第33号)收悉。经与区教委等相关单位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校园食品安全关系到学生的身体健康,关系到无数家庭的幸福安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对我们推进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具有重要参考意义。一直以来,我局和区教委、区城市管理、区公安局等部门高度重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将保障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作为监管重点,按照《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研究制定监管制度、出台监管措施,不断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直以来,我局和级相关部门都非常关注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始终把维护青少年身体健康摆在首位,我局更是将此项工作作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问题导向,健全监管制度、完善监管机制,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质量得到逐步提升。

(一)持续加强制度机制建设

 一是形成工作合力。按照《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六部门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进一步明确了级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作为校园安全工作重点同部署、同督促、同推进,推动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

二是注重宣传教育。每年春秋季开学期间,我局联合教育部门指导中小学校通过班会、宣传栏、食品安全进校园宣传日等多种方式,向学生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培养学生良好个人饮食和卫生习惯2019 年教育部等三部委公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后,教委、卫生健康委、江津市场监管局联合召开宣传贯彻落实会议,对全所有学校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宣传教育。倡导学生尽量在学校食堂就餐,需要外出就餐时选择证照齐全的餐馆,避免购买“三无”食品,增强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防范意识。

三是开展综合整治。城市管理部门科学划定学校周边食品摊贩经营区域,明确经营时段,引导食品摊贩进入临时占道规范管理摊区依法依规经营。卫生行政部门积极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并组织专家认真研判风险隐患,及时通报相关监管部门。

(二)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一是持续加强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教育培训。针对疫情防控的需要,我局每年定期培训食品经营单位负责人和食品安全员的基础上, 采取线上培训教育形式加强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培训力度重点培训《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有关内容,指导健全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据初步统计,今年以来我局共培训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1000家次,切实增强了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主体意识。

二是督促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开展全面自查。指导食品经营单位健全食品自查制度,定期进行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按照《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校园周边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加强人员健康、原料采购、进货验收、保管贮存、加工制作、食品留样、清洗消毒等重要环节的全过程管理。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通过合法途径采购食品及原料;严格加工制作过程管理,接触食品的工用具、容器及设备材质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并做到规范归类和存放,分开使用

三是积极推进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建设。我们始终将校园周边作为全“明厨亮灶”建设工作重点,大力引导和推动校园周边餐饮单位通过透明厨房、视频厨房、网络厨房等方式开展“明厨亮灶”建设,为学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和家长监督提供便利渠道,倒逼食品经营单位履行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全区467家学校食堂全部入驻“阳光食品APP”,校园周边餐饮单位“明厨亮灶”250余家。

(三)严格日常监管和专项执法检查

一是开展部门联合专项检查。在每年春季、秋季开学前夕,我局联合级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组织督导小组,分别由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带队,对全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针对存在的问题,当场面对面反馈并督促整改;对发现的问题,督促食品经营单位及时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依法进行查处。

二是强化食品安全日常巡查。我局一直将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作为日常巡查、随机抽查的重点地区,强化监督检查。对校园周边食品销售店、餐饮店、食品摊贩进行全覆盖检查。强常态监管,坚持排查风险隐患。同时,依据《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加强了学校周边餐饮摊贩的监管。

三是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我历来重视和严厉查处校园周边食品无证经营以及售卖或使用含非法添加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腐败变质、假冒伪劣、来源不明、超过保质期等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学生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在2021年的专项检查中,全共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2100家次,发现风险隐患235个,责令改正113家,立案查处违法行为5家。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总体可控,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学校周边摊贩流动性强、易反复、监管难度大目前城市管理部门通过集中整治能够取得短期效果,但稍微放松监管力度违法占道经营行为就会死灰复燃。

校园周边部分食品经营者食品制作卫生条件差,设备简陋,食品原辅材料随意摆放,食品从业人员多为进城务工、城市无固定收入人员,变动性大,未进行健康体检的情况时有发生,导致食品安全隐患难以排除。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联合级相关部门,进一步创新监管思路,细化监管措施,持续提升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质量。

(一)严格食品经营许可审查

继续深入开展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许可清理,依法依规对周边食品经营网点进行许可或备案,严格许可准入条件,彻底取缔无证经营行为,消除无证经营现象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重点是餐饮单位管理制度、人员情况、选址、场所功能设置及布局、相关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许可要求进行最严格的审查。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且无条件整改的,不得发放食品经营许可,坚决予以取缔,从源头杜绝“脏、 乱、差”进入校园周边市场。

)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力度

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好村食品安全协管员的作用,加强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协查力度,发现非法占道经营的流动摊贩及时向城管部门通报。发现不合格报予我局从快从重进行查处。另一方面我局要加强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执法力度,对发现的问题督促限时整改到位,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加快推进智慧监管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监管部门、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一方面全面完成校园周边餐饮单位透明厨房、视频厨房、网络厨房等“明厨亮灶”建设,通过“阳光食品”网络信息平台,规范校园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信息公示、自检自查、培训考核等食品安全管理措施,畅通社会和家长监督渠道。另一方面加快建设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将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者作为智慧监管平台重点监管对象,通过信息化手段“互联网+明厨亮灶+AI智能识别对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进行全覆盖、全链条监管,提高监管时效性、针对性、准确性。

答复函已经邱树旗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520

(联系人:胡涌联系电话:13983418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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