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31621X/2025-00612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2-01 | [ 发布日期 ] | 2025-12-01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31621X/2025-00612 |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5-12-01 |
| [ 成文日期 ] | 2025-12-01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经营主体登记(备案)事项决定书(2025)08号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撤销经营主体登记(备案)事项决定书
江津市监企撤〔2025〕08号
被许可人:重庆秀展物资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重庆秀展物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500116585711739G
住所(住址):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郭坝村芋河沟安居房小区2-7地块2号楼
法定代表人:周芬
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352122XXXXXXXX104X
联系电话:150XXXX0424 其他联系方式:150XXXX5775
联系地址:福建省建阳市潭城中南街人民路1号
申请人:王磊,身份证号码:350784XXXXXXXX1519。
住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将口镇将口村桐林巷。
联系方式:151XXXX7733。
申请人王磊于2025年7月23日,向本局反映,其被冒用登记为重庆秀展物资有限公司股东及监事,要求撤销其该公司股东及监事登记备案,并提交了相关资料。本局于2025年7月24日予以受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等规定,本局出具了受理通知书,履行了现场核查、询问调查、对外公示、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一案一审会商工作会、陈述申辩及听证告知等相关执法程序。
本局认为:重庆秀展物资有限公司,存在冒用王磊名义,于2012年10月10日将其登记为重庆秀展物资有限公司的股东及监事登记备案的违法行为。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 王磊撤销登记申请书、承诺书、身份证复印件。证明该撤销申请由王磊提出。
2. 本局重庆秀展物资有限公司登记档案。证明2012年10月10日,重庆秀展物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的人选由余法光变更为周伟,监事由周金秀更变为王磊,原股东余法光持有的80%的股权转让给周伟,原股东周金秀持有的20%的股权转让给王磊。公司注册时委托代理人为袁敏,联系电话158XXXX3987。
3.本局现场检查记录。证明在重庆秀展物资有限公司住所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郭坝村芋河沟安居房小区2-7地块2号楼无法找到该公司,该公司处于失联状态。
4.本局电话记录。证明重庆秀展物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芬,不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该公司其他人无法联系。
5.本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重庆秀展物资有限公司名下公示其涉嫌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的公示45天截图,公示期内未收到当事人及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证明在该公司失联无法查到的情况下,本局已履行公示程序。
7.本局拟撤销王磊重庆秀展物资有限公司股东及监事登记备案意见建议的函(江津市监函【2025】55号),没有收到任何意见。证明区相关部门就拟撤销王磊重庆秀展物资有限公司股东及监事股东及监事登记备案无意见。
因该公司处于失联状态,2025年10月23日,本局通过公告送达方式向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送达拟撤销王磊重庆秀展物资有限公司股东及监事股东及监事登记备案告知书,法定期限内未收到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提出陈述、申辩及听证要求。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本局决定:撤销王磊重庆秀展物资有限公司股东及监事登记备案。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6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撤销决定信息)
本文书一式5份,1份送达,1份归档,1份送税务部门,1份送注册许可机构,1份送信用监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