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31621X/2025-00536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0-23 | [ 发布日期 ] | 2025-10-23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31621X/2025-00536 |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5-10-23 |
| [ 成文日期 ] | 2025-10-23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撤销吴康明重庆紫琅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登记的听证告知公告
由本局调查的你公司涉嫌冒用吴康明身份证明登记备案吴康明为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一案,现已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理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告知如下:
经查,你公司于2018年5月9日,在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时,涉嫌冒用吴康明身份证明登记吴康明为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本局拟撤销你公司2018年5月9日注册登记的吴康明为你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的登记备案。
对上述处理结果,你公司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因在你公司注册登记住所无法找到你公司,且也无法电话联系你公司相关人员或相关人员拒绝配合调查,故本局依法公告送达。如你公司要求陈述、申辩和举行听证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应当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权利。
联系电话:023-47519318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