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31621X/2025-0049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9-28 | [ 发布日期 ] | 2025-09-28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31621X/2025-0049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9-28 |
[ 成文日期 ] | 2025-09-28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年度报告催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经查,重庆均辉玖和食品销售有限公司等979户企业(名单见附件)2023、 2024年度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逾期仍未补报的,将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江津局连续两年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企业名单
(公章)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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