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31621X/2025-0048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9-19 | [ 发布日期 ] | 2025-09-19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31621X/2025-0048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9-19 |
[ 成文日期 ] | 2025-09-19 |
2025年重庆市江津区专利侵权纠纷裁决案件信息公开表(1号)
2025年重庆市江津区专利侵权纠纷裁决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号 |
裁决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请求人名称 |
被请求人名称 |
被请求人法定代表人 |
主要事实 |
行政裁决的依据 |
行政裁决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1 |
渝江津知法裁字〔2025〕1号 |
“摩托车”(专利号:ZL201730446555.3)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 |
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 |
重庆骍驰摩托车有限公司 |
吴珊 |
请求人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诉称重庆骍驰摩托车有限公司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许诺销售涉案专利所保护的摩托车产品向本局提起专利权纠纷处理请求。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六十五条,《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十九条、四十三条之规定。 |
1.被请求人重庆骍驰摩托车有限公司制造、许诺销售的CB150R型号摩托车侵犯了请求人ZL201730446555.3号外观设计专利权; 2.被请求人重庆骍驰摩托车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制造侵权产品,并且不得销售尚未售出的侵权产品,或者以任何其他形式将其投放市场。 3.被请求人重庆骍驰摩托车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许诺销售行为,且不得进行任何实际销售行为。 4.驳回请求人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的其他处理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