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31621X/2025-0012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3-20 | [ 发布日期 ] | 2025-03-20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31621X/2025-0012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3-20 |
[ 成文日期 ] | 2025-03-20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部分特种设备的通告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注销部分特种设备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四十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规定,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依法办理特种设备停用或注销手续,登记机关可以采取公告的方式停用或注销相关特种设备。
经我局核查,以下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注销、迁移或者失联,未依法办理特种设备变更手续,现对相关特种设备予以公告停用(名单见附件)。
上述单位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如有异议,可向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反馈,逾期将对相关设备作注销处理。联系方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电话:023-47519323),地址: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鼎山大道723号(207办公室)。
特此公告。
附件:江津区市场监管局2025年3月拟公告注销特种设备清单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0日